来源:河北日报发布时间:2017-05-11 08:32:55
近日,石家庄市纪委召开问题线索研判会。该市纪委案件监督管理室负责人宋涛介绍说,针对此次曝光的环境污染问题线索,应该交由执纪监督部门办理。而在以前,这样的问题线索由相关纪检监察室负责。
这一变化的产生,源于石家庄市纪委近期对机关内设机构进行的一次重大调整。调整前,市纪委原有的11个纪检监察室分别联系部分县(市、区)和市直部门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同时对所联系单位发生的违纪问题进行执纪审查。调整后,11个纪检监察室数量保持不变,但工作职能却发生了很大变化,第一至第四纪检监察室分别联系相关县(市、区)和市直部门,专责执纪监督;第五至第十一纪检监察室专责执纪审查,不再联系地区和部门。
“《中国共产党纪律检查机关监督执纪工作规则(试行)》是纪律检查机关的制度利器,如何更好地发挥利器作用,我们一直在探索。”石家庄市委常委、市纪委书记张明利表示,该市根据《规则》提出的“市级以上纪委可以探索执纪监督和执纪审查部门分设”,大胆创新,积极实践,让监督执纪的责任更具体,力量更集中。
据了解,调整后的第一至第四纪检监察室专责执纪监督,主要职责是监督检查联系地区、单位党委(党组)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纪委(纪检组)落实监督责任的情况;督促联系地区、单位监督对象加强作风建设;承办联系地区、单位在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加强作风建设、执行中央省市重大决定部署和落实有关政策规定等方面失职失责行为的日常问责;综合、协调、指导联系地区的纪检监察工作,并对纪检监察机构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情况进行考察了解等。第五至第十一纪检监察室专责执纪审查,主要做好案件监督管理部门移送问题线索的管理和处置工作;承办市管干部的违纪违法案件和其他比较重要和复杂案件的初核、审查并提出处理建议。
“以前我们既承担纪律审查任务,又要联系相关县(市、区),时间和精力根本不够用,监督实效大打折扣。现在,日常联系改由执纪监督部门负责,执纪审查部门专司执纪审查职责,不固定负责某一地区和部门的监督检查工作,既解决了责任过于分散的问题,使执纪部门集中精力分别做好执纪监督或审查工作,又可避免长期联系地区、部门带来的利益瓜葛,监督实效降低等问题,防止‘灯下黑’。”该市第一纪检监察室主任胡英华表示。(通讯员石纪宣 记者刘荣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