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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知因利相交 何谈交友不慎

来源:中国纪检监察报发布时间:2017-04-16 08:34:27

    最近,有媒体梳理了中央纪委监察部网站《忏悔与剖析》栏目披露的22名违纪违法者的忏悔录,其中有12人将交友不慎视为自己腐败的原因之一,占比超过五成,使党员干部如何净化“朋友圈”的话题再度受到关注。

    阅读了那些典型事例,人们不禁感慨,这些落马贪官与“朋友”之间“友谊的小船”,为何说翻就翻?湖北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原副主任、省无线电管理委员会办公室原主任夏平的反思,很具代表性:“我把别人当朋友,别人把我当‘鱼’钓。在‘利’字当头的商人眼中,我成了拉拢腐蚀的重点对象,成了‘猎物’。”

    与夏平有着同样反思的,不在少数。但仔细咂摸,事实果真如此么?恐怕未必!

    我们讲“交友不慎”,是指因看错人而受连累,所谓“知人知面不知心”。但自以为栽在“朋友”手里的腐败分子,有哪个符合这个标准?

    “视其所以,观其所由,察其所安,人焉廋哉?人焉廋哉?”当今社会诱惑很多,围绕权力的陷阱也很多,身为党员领导干部,面对“围猎”,到底是缺乏警惕性和判断力,还是自身定力不够?所以,从某种程度来看,腐败分子与这些“朋友”的交往,是被动“围猎”后的主动选择,毫无“不慎”可言。即便有一些人起初被不法分子的花言巧语蒙住了心,此后数年难道都没能发现?更难见古之管宁当面声明“子非吾友也”,而做出割席分坐以示绝交的勇气。

    “志道者少友,逐利者多俦。”表面上称兄道弟、“志同道合”,实质上是沆瀣一气,只为权钱交易、各取所需。故而,“‘利’字当头”的不只是那些带着目的而来的“朋友”,腐败分子自己也早已是“利令智昏”。以利交者,利穷则散。

    这并非是说领导干部不能交朋友,只是要时刻谨记,无论面对怎样纷繁的利益诱惑,理想信念决不可动摇,更不可将工作与交友、公权与私心混为一谈,要做到君子之交淡如水。党员干部与商人交往要有道,相敬如宾,而不要勾肩搭背、不分彼此,要划出公私分明的界限。正如习近平总书记多次强调的,新型政商关系概括起来就是“亲”“清”两个字。

    “一生之成败,皆关乎朋友之贤否,不可不慎。”这就要求领导干部始终绷紧自律弦,不仅要慎交友,更要公私分明,增强严以用权的自觉性,别等到落马之后才明白“这些人与我交朋友,看中的是我的职位”!(鲁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