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纪法规| 审查调查| 通报曝光 | 巡视巡察| 信息公开| 廉政教育| 媒体聚焦| 学习园地
所在位置:首页>新闻播报>廉洁河北>
承德:改革为正风反腐提供强劲动力

来源:河北省纪委监察厅网站发布时间:2017-02-21 08:15:02

    承德市纪委认真落实“三转”要求,从监督执纪问责实际出发,突出问题导向,注重精准发力,积极推进纪检体制改革,为全面从严治党提供新动力。

    落实“两个为主” 强化双重领导

    全面推行落实“查办腐败案件以上级纪委领导为主”要求,线索处置和案件查办在向同级党委报告的同时向上级纪委报告,明确纪委查办案件的主体地位,督促各级纪委履行监督责任,主动承担起加强党风建设和组织协调反腐败工作的职责,破除各类人情因素干扰,提高案件查办质量和效率。

    结合市县乡换届,在出台4个提名考察办法的基础上,市纪委加强与本级党委组织部门和下级党委的沟通,通过约谈下级党委书记和纪委书记、与全体纪委副书记谈心谈话、召开换届座谈会等形式,切实把“各级纪委书记、副书记提名考察以上级纪委会同组织部门为主”精神落实到位。同时,按照新办法和规程,组成11个换届考察组,完成县区纪委班子换届考察工作,推动上级纪委领导机制具体化、程序化、制度化。

    推进派驻改革 健全监督网络

    及时出台《关于加强市纪委派驻机构建设的意见》《关于落实市纪委向市一级党和国家机关派驻纪检机构的方案》,采取单独派驻和综合派驻两种模式,设置派驻纪检组30家,实现对68家市一级党和国家机关派驻全覆盖,改进“点对点”的单一监督模式,强化派驻监督效能。

    坚持严把入口、严格标准,筛选配齐派驻纪检组组长和工作人员,有效加强派驻监督力量。改革完善派驻机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理顺派驻机构与派出单位和驻在部门的关系,实行统一名称、统一管理,组长专司监督执纪问责,切实增强派驻监督的独立性和权威性。

    聚焦中心任务,深化机构改革

    积极推进“统筹使用资源,设立监督、执纪、综合保障三类机构,日常监督网格化、定期交叉巡察”纪检监察机构改革模式,及时组织召开县区纪检监察机构改革和党委巡察机构建设动员会,按照省纪委统一要求,稳步推进县区纪检监察机构“四位一体”改革工作进程。市委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审议通过《关于承德市党委巡察机构建设的方案》,市县巡察机构建设和县区纪检监察机关改革实现机构、编制、人员 “三到位”。

    持续深化“三转”,突出主责主业,改革调整纪委内设机构,将整体力量向监督执纪业务工作倾斜。同时,改革完善各级党委反腐败协调小组职能,健全纪检监察与司法、审计、税务、金融等部门之间的各项协调机制。全面推进基层纪检组织专职化规范化建设,使得乡镇纪检组织在人员、职能、能力上实现由兼到专、由副到主、由弱到强的转变。

    健全管理机制,消除“灯下黑”隐患

    对全市纪检监察干部,特别是对执纪审查干部明示“六条铁律”。同时,打破过去纪检监察室固定联系单位的旧做法,实行纪检监察室不固定联系县区和市直单位,对问题线索一件一交办。及时将纪委全会报告、常委会议定事项和主要领导批示件进行责任分解,逐项明确责任领导、承办科室和具体责任人,定期跟进督办,确保各项工作落实到位。出台《承德市纪检监察干部监督工作办法(试行)》,充分发挥纪检监察干部监督室和外聘纪检监察监督员的作用,畅通纪检监察干部信访举报渠道,严肃查处纪检监察干部违规违纪问题,通过问责追责倒逼履职尽责。(承德市纪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