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河北省纪委监察厅网站发布时间:2017-02-18 07:56:32
日前,沧州市出台《关于落实全省深化机关作风整顿大会精神抓作风、促发展、走新路、抓落实实施意见》,决定今年在全市开展“转作风、优环境、走新路、抓落实”机关作风整顿,采取十项举措,全面加强机关干部队伍作风建设。
《意见》要求,强化“四个意识”专题教育,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自觉践行“四个意识”,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实施“增比进位、事争一流”,各部门各单位要树立争先意识,主动对标全省和全国先进单位、先进地区,查找在工作思路、创新理念、业务能力等方面存在的差距,确定赶超目标,打造一批有影响力的工作亮点。深化“放管服”改革,聚焦广大群众和市场主体反映的审批难、办事难等问题,以清单管理推动简政放权,简化行政审批事项,打造“一站式审批、一条龙服务”政务服务新平台。开展营商环境集中整治行动,在全市集中查找基层和市场主体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列出清单,提出改进措施,明确责任,认真进行整改。围绕优化营商环境,确定一批改革项目,出台一批政策、制度,巩固和扩大集中整治成效。提高公共服务水平,抓住京津冀协同发展的历史机遇,抓好与京津多个领域的精准对接,提升市、县两级公共服务水平。强化重大项目服务保障,建立领导分包责任制,优先保障、全程服务,加强统筹、强化保障。抓好重点任务目标落实,围绕全市经济工作会议确定的任务目标,抓住“落实什么、怎么落实、谁来落实”等关键环节,细化分解任务,强化督导检查,确保各项工作部署落地生效。推动惠民措施落地生效,谋划和实施一批民心工程,明确牵头部门、任务要求、完成时限,强力推进,集中攻坚,让人民群众有更多获得感、幸福感。建立科学有效问责机制,围绕重点任务、难点问题,集中开展专项清理,对不履行或不认真履行职责的坚决问责。完善政绩考核评价体系,建立和规范干部政绩考核机制,制定具体要求、完成时限、完成标准,实现考核结果与绩效奖励挂钩。
《意见》强调,要将作风整顿作为“一把手”工程,主要负责同志亲自谋划、亲自推动。成立督导组,对全市机关作风整顿开展情况进行督导,对督导中发现的问题,及时梳理、限期整改。同时,曝光反面典型,进行深入剖析,开展警示教育,起到警醒作用。(沧州市纪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