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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状不能一签了事

来源:中国纪检监察报发布时间:2017-01-02 09:15:57

    岁末年初,正值盘点成绩之时,湖南省一些乡镇干部却遭遇了尴尬事。据报道,该省一些乡镇干部全年与上级党委政府签订的责任状就多达33份,除了计划生育、安全生产外,还有烟叶生产、劳动力转移和金融环境创建,等等,名目繁多。粗略计算,除去休息日,平均落实一份责任状的时间不到10天。

    签订责任状本是为了明确职责范围,层层压实责任,督促落实各项任务。但过多、过滥的责任状让人像无头苍蝇一样,做事抓不到重点,且不说可能助长形式主义,甚至还会让党员干部产生应付的心理,出现“蜻蜓点水、走马观花”,办事成效全靠办公室妙笔生花、“移花接木、以一代十”,工作干了一件,责任落实一打等局面。如此一来,责任状就会沦为一纸空文,只留下一堆签订的数量。

    签订责任状的初衷是美好丰满的,为何又会出现责任状一签成风、泛滥成灾的“骨感”现实呢?原因之一就是部分党员干部责任意识尚未入心入脑。君子落笔,一诺千金。责任状签的是上级对下级的鞭策要求和期盼嘱托,许的是党员干部对人民群众的踏实担当和郑重承诺,事关民生福祉。然而现实中,一些党员干部却将白纸黑字的签字背书和身上肩负的千斤责任割裂开来,只把责任状签在纸上,甚至只签在满足上级的要求上。

    责任状的泛滥也暴露出党员干部对责任存在认识偏差。落实责任并非只有这一条路径,但之所以责任状成了督促履责的宠儿,除了责任状本身的约束力外,还因部分党员干部一味追求所谓的“政绩”,认为对下签订的责任状越多,责任担当就越大。在他们眼中,责任状被扭曲成责任的量化表现,具有更显著的影响力和可比性,是攀比、炫耀的资本。

    此外,还有一些党员干部签了责任状后,把职责范围内的事压给下一级,自己一副“甩手掌柜”的姿态,站在上面发号施令、指指点点。如此,责任状成了“卸任”状,也从侧面揭露了这部分党员干部缺乏担当精神,只想着权力,没顾上义务,到头来损害的还是老百姓的利益,剥夺的是人民群众的获得感。

    民生在勤,勤则不匮。党员干部的责任背后连接着民生和群众的根本利益,做不得表面文章,来不得半点虚功。从党员干部自身来说,真正的担责靠的是真抓实干。既要增强自身为党和国家忘我工作的责任感和事业心,积极作为;又要量力而为,做到一诺千金,转变数字政绩、报喜不报忧的传统观念;还要加强上下联动沟通,沉下心、俯下身,听民声、解民意,做到真正对群众负责任、对工作有担当。对监管者而言,则须进一步强化监督考核机制和责任追究制度,对履责不力的党员干部强力追责,以严肃问责倒逼责任落实。(谨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