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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家庄:严守“十一条禁令” 杜绝“节日腐败”

来源:河北省纪委监察厅网站发布时间:2016-12-28 08:01:21

    日前,石家庄市纪委就元旦、春节期间深入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严格纠正“四风”工作发出通知,要求全市各级各部门和广大党员干部严守“十一条禁令”。

    “十一条禁令”分别是:严禁用公款购买贺年卡、烟花爆竹、土特产品等年货节礼;严禁收送购物卡、礼品、礼金、支付凭证、有价证券等;严禁违规组织或参加老乡会、校友会、战友会等;严禁利用节日之机跑官要官、拉票贿选;严禁利用机关食堂、培训中心等相互宴请、违规吃喝;严禁出入私人会所,组织隐秘聚会,规避组织监督;严禁违规发放或变相发放津贴、补贴或福利;严禁公款旅游,用公款购买景点门票,利用职权免费游览参观;严禁公车私用,违反公车封存停驶规定;严禁用公款报销个人费用;严禁大操大办婚丧喜庆事宜等。

    石家庄市纪委要求,各级各部门要盯住节日期间易发多发问题,强化监督执纪问责,坚决杜绝“节日腐败”。市纪委将开展大规模、不间断的明察暗访,对重要节点、重点领域、重点人群,组织精干力量重点检查抽查,严肃查处“四风”问题。对工作不力、不认真、走过场的单位和部门予以通报,并点名道姓公开曝光一批2017年元旦春节期间查处的典型问题。(石家庄市纪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