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邢台市通报6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典型案件

来源:河北省纪委监察厅网站发布时间:2016-12-20 17:30:52

    今年以来,邢台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不断加大监督执纪问责力度,在持续纠正“四风”、推动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落实上,延伸监督触角、深化明察暗访、坚持重拳出击,取得了明显成效。截至目前,全市查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192起,处理249人,党政纪处分203人。为进一步严明纪律,匡正风气,持续释放执纪越来越严的强烈信号,现对6起典型案件进行通报。

    一、临城县财政局副局长、党组成员兼县国资公司总经理乔明奇违规使用公务用车问题

    2014年以来,乔明奇多次使用单位公车回家、到招待所就餐等,并默许司机使用套牌,给予乔明奇党内警告处分。

    二、内丘县内丘镇李阳村党支部书记郭金祥大操大办婚庆事宜问题

    郭金祥在为其儿子操办婚事过程中,宴请30桌,用车16辆,超出规定桌数和车辆,在群众中造成严重不良影响,给予郭金祥党内警告处分。

    三、隆尧县交通运输局汽修厂厂长兼汽车综合性能检测站站长李秀山违规配备使用公务用车问题

    2015年7月,李秀山违规用单位财政资金以个人名义购买一辆公车,并由自己管理使用,给予李秀山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四、平乡县油召学区校长靳广林办公用房超标问题

    靳广林(事业人员)任油召学区校长期间,办公室面积20.16平方米,超出规定标准,给予靳广林警告处分。

    五、任县旧周供销合作社主任李俊山组织公款宴请问题

    2016年1月至9月,李俊山分别在任县香满楼酒店、大胖涮锅店、乡村羊肉馆等饭店7次宴请亲友,用公款支付,给予李俊山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六、宁晋县贾家口镇朱家庄村违规发放津贴补贴问题

    2013年以来,该村使用村集体资金违规发放各类补贴5.6万余元,给予村党支部书记王光辉、原支部书记李进友、原村委主任王英华党内严重警告处分;给予村委主任张全岐、村支部委员王国藏、村委委员王根锁、原支部委员郭同更党内警告处分。(邢台市纪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