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峰峰矿区:1560名农村干部廉政承诺全覆盖

来源:河北省纪委监察厅网站发布时间:2016-12-08 08:06:30

    筑牢农村干部廉洁用权思想防线,是加强农村党风廉政建设的基础。2015年以来,峰峰矿区探索推行农村党员干部廉政承诺制度,通过“菜单式”承诺、多渠道监督、强有力问责,有效规避廉政承诺内容空泛、遮遮掩掩等问题,促使农村干部明底线、知红线,由过去被动执行制度变为主动声明并自觉接受监督,营造出更加清朗的农村用权氛围。截至目前,已实现全区225个农村(社区)、1560名农村干部廉政承诺“全覆盖”。

    规范承诺内容,划清用权底线。统一制定承诺内容模板,做到内容具体、指向鲜明、操作简便,使党员干部可以对照检查、对号入座。对应自身职责,干部履行什么职责,就承诺什么内容。廉政承诺符合岗位职责特点并体现纪律规定。回应群众关切,群众期待什么,干部就承诺什么,低保办理、各项惠农资金补贴发放、集体资源资产处置以及干部作风等群众关切的问题,都是廉政承诺的核心内容。紧盯热点难点,村里有什么大事,廉政承诺就要聚焦什么内容,村里的重点工程建设、环境卫生治理、违章建筑拆除等等,都要在干部廉政承诺中得到体现。

    强化立体监督,确保承诺“带电”。筑牢监督支点,通过全方位、立体化的监督,把承诺内容落到实处,避免干部“一诺了之”。采用公示、宣读、备查等方式全方位对承诺进行公开,并将村“两委”干部廉政承诺书放入村干部廉政档案存档备查;建立党风廉政监督员划片联系群众制度,由党风廉政监督员通过走访等方式对村“两委”干部进行廉政承诺评价并由乡镇纪委结合村纪检委员和党风廉政监督员监督检查;定期召开廉政承诺践诺专题会,测评村干部履行承诺情况。

    坚持违诺必究,放大警示效应。以问责倒逼廉政承诺兑现,使自律与他律紧密结合,实现约束农村干部言行、规范村权运行的制度设计初衷。通过“廉政承诺践诺专题会”“民主议政议廉会”评议结果,对构成问题线索的及时调查处理,不构成线索的也要对其进行谈话提醒,确保件件有着落、事事有结果。违反廉政承诺的农村干部,按照《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符合有关从重处理的情形,及时严肃作出处理。同时,按照干部管理权限,严肃追究所在党组织或相关人员的主体责任、监督责任、领导责任。典型案例适时通报,达到惩处一个、教育一片的目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