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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等工作
承德市委常委带队专项督导检查

来源:河北省纪委监察厅网站发布时间:2016-12-07 07:49:47

    “党委负主体责任,是各级党委(党组)义不容辞的政治责任,我们一刻都不能放松,一刻都不能懈怠,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必须‘永远在路上’!”12月3日,承德市委书记周仲明在围场专项督导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以及县乡领导班子换届纪律工作时,向全市各级党组织传递出市委从严管党治党的鲜明态度和坚定决心。

    常委带队,层层传导责任压力。11月29日至12月10日,由市委常委及相关市领导带队,抽调市纪委、市直相关部门有关人员组成11个督导组,分赴各县区及高新区,专项督导检查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以及县乡领导班子换届纪律等重点工作。其中市委常委为第一责任人,充分发挥示范带头作用,层层传导压力,推动全面从严治党有关要求逐级传导到基层“神经末梢”。

    廉政谈话,挺纪在前提醒预防。此次检查专门要求组织开展集体廉政谈话,要求各级党委(党组)严格落实主体责任,要求党委(党组)书记认真落实“第一责任人”职责,要求班子成员认真落实“一岗双责”,要求人大、政府、政协以及法检两院党组切实抓好分管部门的监督检查工作,定期向同级党委汇报工作情况,与同级党委一起,担负起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同时,对换届纪律提出杜绝说情打招呼、杜绝跑官要官、杜绝心浮气躁等“六个坚决杜绝”的要求。

    拉单建表,逐条检查推动落实。此次督导检查通过拉单建表,逐条检查,推动责任落实。对于宣传贯彻十八届六中全会和省第九次党代会精神方面,明确抓好理论中心组学习、组织集中宣讲,营造舆论氛围、做好社会宣传等6项重点。对于主体责任方面,对照市委《关于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党委主体责任的意见》和《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清单》,明确发挥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领导小组职能作用、加大党风廉政宣传、加强党性党风党纪教育、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加强党内监督领导等16项检查内容。对于换届纪律方面,明确“五类责任主体”责任落实情况、换届政策纪律学习宣传教育情况等4项检查重点。

    注重实效,用“硬措施”落实“硬责任”。 此次督导要求明确,查得细、标准高,警示有力,传压到位。活动前,专门制定《集中督导检查活动》实施方案,并经市委常委(扩大)会议审议通过后印发全市。活动中,明确听取汇报、开座谈会、督导检查、督查调研、现场走访等6个规定动作,逐一落实。活动后,为避免“一查了之”,提出收集基层工作意见建议、研究分析解决基层困难问题、限期整改存在问题、严肃工作纪律、形成综合报告等工作要求,进一步推动有关工作件件有落实、事事有回音。(承德市纪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