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衡水:深化市县巡察 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

来源:河北省纪委监察厅网站发布时间:2016-11-14 08:00:07

    为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衡水市创新巡察方式,不断增强巡察监督的灵活性、精准性和实效性,有效消除关系网和说情风的困扰,着力破解基层巡察“巡不深、巡不透”的难题,切实发挥巡察监督的震慑作用,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目前,衡水市县两级共对81个市直部门、462个县直部门、103个乡镇和352个行政村开展了巡察,发现问题及问题线索4721个,督促制定完善制度210多项;廉政约谈1948人次,诫勉谈话58人,组织处理190人,给予党政纪处分747人,移交司法机关9人。

着眼规范管用,强化顶层设计

    市委先后5次召集巡察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就深入推进市县巡察工作进行专题谋划和部署,在综合考虑被巡察部门业务特点和性质、县(市、区)地理位置、县级巡察干部队伍建设情况等因素的基础上,研究制定了《关于开展交叉联动巡察工作的实施方案》,明确了市县两级巡察组的工作职责、任务分工、有关要求等。将健全完善巡察工作组织机构作为推动落实的基础保障。市县两级均成立了巡察工作办公室,共建立巡察组62个,配备专职巡察干部198人,实现了市县乡巡察组织纵向全链接。同时,从组织、纪检、财政、审计等部门遴选业务尖子建立起150人的“巡察人才库”,根据工作需要,各巡察组合理调配使用。由市委巡察组负责对县级交叉联动巡察组统筹、协调和工作指导。经市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授权后,参与交叉联动巡察的县级巡察组履行市委赋予的使命和职责,在市委巡察组的领导下开展工作。

着眼巡深察透,创新巡察方式

    在借鉴巡视工作方法的基础上,从巡察方式方法上进行了大胆创新和探索。开展市县两级联动巡察,按照市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突出政治巡察,坚持问题导向,市县联动、精准巡察”的工作思路,在市委巡察组对相关市直部门开展巡察时,安排县级巡察组同步对本地区同一系统、部门开展联动巡察,上下呼应、互联互动,紧密结合部门行业特性,从上、下两个层面把工作往深里做,把问题往深里挖。今年5月份,市委巡察组在对市农牧局、广播电视台、供销社巡察时,带领5个县(市、区)的巡察组同步开展了对本县(市、区)相关县直部门的联动巡察工作。开展“推磨式”交叉巡察,经市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授权,今年5月份,在市委巡察组对市质监局、市农牧局进行巡察时,组织6个县级巡察组以“推磨”的形式分别在6个县市区开展了交叉巡察。巡察过程中发现的重要情况和问题,直接向市委巡察办或市委相关巡察组请示报告;市委巡察组对县级巡察组起草的巡察报告进行指导、把关,经市委巡察办审核通过后,由县级巡察组向被巡察单位反馈;在巡察中发现的问题线索,统一报送市委巡察办,经市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同意后,按程序和规定办理,并限期上报办理结果。开展“规避式”交叉巡察,打破以县域为单位组成的巡察组结构,综合考虑被巡察部门业务特点、巡察干部业务特长、回避原则等因素,由市委巡察组统筹安排,将原县级巡察组人员进行“打散”、“揉碎”,重新组合为由不同县域人员组成的新的县级巡察组,对不涉及组内成员县域的其它地域的县直部门开展“规避式”交叉巡察。今年8月份,在组织开展的第二轮交叉联动巡察工作中,市委巡察组对市城管局、市国土局巡察的同时,组织6个混合编组后的县级巡察组分别对6个县市区的住建、国土部门开展了交叉巡察,取得了较好成效。

着眼实效长效 抓好三个对接

    坚持“巡视与巡察对接”,将部门单位落实省委巡视整改情况纳入巡察工作的重点内容之一,巡察前将近年来省委巡视组针对相关县市区的巡视反馈意见、县(市、区)巡视整改报告进行汇总整理,形成“账本”,巡察过程中,带着“账本”向被巡察部门“对账”、“要账”,在巡察中强化巡视成果运用。坚持“市、县两级巡察组对接”,为较为全面的掌握被巡察部门、系统存在的突出问题和共性问题,为县级交叉联动巡察组找到突破口,市委相关巡察组在对市直部门开展巡察的同时,同步开展了延伸巡察,其中市委第二巡察组对市农牧局下属的17个独立核算的单位全部进行了延伸巡察,发现各类问题71个。市委巡察组及时将巡察发现的问题与县级巡察组进行沟通,为县级巡察组提供重要工作参考和借鉴。同时,县级巡察组将接收的涉及市级部门的信访举报及时转交市委巡察组调查了解,将巡察发现的个性问题和廉政风险点,及时上报市委巡察组进行分析研判。坚持“前后巡察组对接”,巡察前,参与交叉联动的巡察组及时查阅被巡察单位上一次的巡察档案,认真对照前一轮的反馈意见、整改报告,一项一项核实,看看之前发现的问题是不是已整改完成,整改是否彻底。(衡水市纪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