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把做人做事的底线划出来

来源:中国纪检监察报发布时间:2016-10-30 09:13:45

    “当时认为,套取单位经费放在账外,只要没把钱放进自己的口袋就不算事儿。”浙江省江山市商务局党委原书记、局长王晓荆在反省中后悔不已。因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不力,违规私设小金库、用公款送礼,王晓荆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并被免去局党委书记、局长职务。

    套取公款私设小金库、用公款送礼,是严重的违纪行为。作为一个单位的主要负责人,王晓荆不仅不模范执行纪律,还带头违反纪律,其问题性质不可谓不恶劣,影响后果不可谓不严重。上面偏出一尺,下面就会歪出一丈。主要领导干部开了破纪的先河,纪律和规矩在干部群众心中的权威就会受到损害,一个单位遵规守纪的氛围也会被破坏。

    听其言,可辨其心。“只要没把钱放进自己的口袋就不算事儿”,表明当事人思想上有迷雾,认识上有误区。套取公款私设小金库、用公款送礼,违反了纪律,绝非小事,这个道理王晓荆自己也清楚。铤而走险、一意孤行,暴露了当事人思想上的纪律红线没有绷紧、做人做事的底线没有划清,而这恰恰是其违纪问题发生的思想根源。

    法立,有犯而必施;令出,唯行而不返。所谓底线,无论如何不能碰,一碰就出局。习近平总书记在对“两学一做”学习教育的重要指示中强调:“要把合格的标尺立起来,把做人做事的底线划出来。”对于党员干部,尤其是领导干部而言,必须牢固树立底线意识,始终严守纪律规矩,不能把自己当做“局外人”,更不能把纪律规矩要求“不当事”。领导干部一旦丧失底线原则,带来的必定是不能承受之重。国务院国资委原主任蒋洁敏就在忏悔中说:“我带头破坏了制度,别人也能破坏制度,我腐败,别人也能腐败。”这句话,党员干部当深以为鉴。

    昔日,“所到之处,秋毫无犯”的红军依靠“三大纪律八项注意”,走过了雪山草地,历尽了艰难万险,完成了二万五千里长征。今天,我们党依然肩负着带领人民完成民族复兴伟大征程的使命,更需要严格的纪律来保持战斗力和凝聚力。每一个党员领导干部都要从思想深处认识到纪律的重要性、权威性,把纪律底线真正在“心中藏之、无日忘之”。(永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