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山市路北区委履行管党治党的政治责任,在推进中坚持具体抓、抓具体,做到抓住不放、一抓到底、抓出成效,在全区营造风清气正的良好政治生态。
制定《2016年度区委常委、区人大常委会主任、区政协主席、区政府副区长、区政府党组成员党风廉政建设职责范围及工作要求》及《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清单》,将党委(党组)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主要领导第一责任人职责、班子成员“一岗双责”和纪委监督责任再细化、再量化,逐级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状》,定期向87家乡镇(街道)、区直部门发放《提示函》,健全日常督促、定期抽查、述责述廉、检查考核和责任追究五项机制,形成以上率下、全面覆盖、层层压紧、盯牢抓实的责任落实链条。(唐山市纪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