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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德:“一函两承诺”严管“微权力”

来源:河北省纪委监察厅网站发布时间:2016-09-06 08:06:00

“衷心感谢你们的信任,选择到我院就医。在接下来的一段时间里,我们将共同面对疾病的挑战。在此,我们郑重承诺:廉洁行医,不接受患者及其家属的‘红包’、贵重礼品……”日前,一位主治医师在医患双方不收和不送‘红包’廉政承诺书上签上了自己的名字。这是承德市开展“一函两承诺”工作的一个缩影

据悉,承德市探索实行“一函两承诺”,要求各医疗机构与患者、工程建设管理单位与施工单位签订廉政承诺书,拒收红包、不收回扣在发放涉农、扶贫等专项资金时,同步发放廉政提示函有效遏制“微腐败”。在下达专项资金指标文件时,将廉政提示函一并印发至各县(区)和市直各单位,并要求收文单位在接到廉政提示函后15日内反馈收函回执;市政工程项目开工建设之前,向施工企业进行“三级廉政承诺”,相关科室(单位)负责人、分管领导、主要负责人“签字背书”。全市二级以上医疗机构全部实行“廉洁承诺”制度,严禁医生在医务活动中收受“红包”和“回扣”等行为

目前,组织签订《医患双方不收和不送“红包”承诺书》2167份与47个专项资金指标文件同步发放专项资金廉政提示函150份;各市政工程项目施工企业与市住建局相关人员签订了《市政工程建设项目廉政承诺书》(承德市纪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