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最高人民法院院长周强在人民法院裁判文书公开工作座谈会上表示,充分发挥裁判文书公开的示范效应,实现“看得见的正义”。数据显示,自2013年11月正式运行以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裁判文书已超过2000万篇,网站访问量突破20亿次,用户覆盖全球190多个国家和地区,已发展成为全球体量最大、最有影响的裁判文书网,成为我国司法公开的一个闪亮窗口。
有透明度才有公信力,对于司法工作来说,公开透明是树立公信的重要途径。推动裁判文书全面在网上公开,既彰显法治精神,又顺应百姓期待,是信息化时代推进司法公开的现实抓手。
裁判文书是人民法院审判活动、裁判理由、裁判依据和裁判结果的最重要载体。实行裁判文书上网公开,意味着保障公众知情权,拓宽社会监督的渠道,体现了司法权在阳光下运行的要求,是提升审判质量、防止司法腐败的重要一环。
监督就是压力和约束,符不符合法律规定,是不是按照法律程序办事,有没有猫腻,群众的眼睛是雪亮的。裁判文书上了网,就要接受人民群众全方位监督,这就可以倒逼法官全面提升司法能力和水平,规范法官自由裁量权,杜绝暗箱操作,促进公正司法。
古人说,文以载道,裁判文书的“道”就是依法治国,就是法治精神。认真落实“公开是原则,不公开是例外”的要求,使司法公开更加及时、全面,势必会进一步拉近司法与公众的距离。
值得注意的是,每一份经得起打量的裁判文书都是人们了解司法、认识法治的窗口,公开裁判文书,并非就是网上一放那么简单,应注重以用户为中心,不断提高裁判文书制作水平,使查询、检索更加便利,使内容、形式更加丰富,同时还应让专业的法律文书接地气。如此,方能更好地服务群众,方能体现接受社会监督的坦诚态度。尤其对当事人争议较大、法律关系复杂、社会关注度较高的案件,通过裁判文书充分释法说理,进行案例教学,才能切实以公开促公正、树公信。可以说,优秀的裁判文书就是很好的法治教科书,不仅让人们在个案中感受公平正义的阳光,而且积少成多、潜移默化,不断强化司法裁判的教育、示范、引导功能,有利于在全社会进一步树立法治信仰,营造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法治风尚。(鲁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