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县平安街道龙山社区居委会擅自设立收费项目,违规收取商户办理营业执照保证金、居民办理户口费、计划生育新婚建档费共计2605元,该居委会主任张长江受到党内警告处分;唐山市丰润区财政局征收已明令取消的标书工本费137.34万元,该局副局长陈文勇受到行政警告处分……”日前,河北省通报了一批在乱收费乱摊派专项清理工作中查处的典型问题。
据了解,针对去年巡视中发现的一些突出问题,今年2月份以来,河北省成立了乱收费乱摊派专项清理领导小组,各级各部门分别成立相应的清理机构,重点清理行政事业性乱收费问题、行政许可中介服务违规收费问题和乱摊派问题,保障企业和群众利益,优化经济社会发展环境。截至7月底,全省共发现相关问题1.04万余件;问责3405人,其中,组织处理278人,纪律处分544人,移交司法机关4人。
“五花八门的乱收费乱摊派严重损害人民群众利益,影响党和政府形象,必须坚决予以清理。此次专项清理,就是要看看到底有哪些具体问题,有哪些翻新的花样、变通的名目,一一搞清楚,彻底清理到位。”河北省委常委、省纪委书记陈超英说。
专项清理工作启动伊始,有关责任单位利用近1个月的时间,对相关政策进行了认真梳理,并与省委、省政府一起研究编印《乱收费乱摊派清理专项行动工作手册》、《乱收费乱摊派问题分类处理意见清单》等文件,发布了行政事业性收费目录清单、政府型基金目录清单、涉企行政事业性收费目录清单等,统一全省清理政策,提出具体规范要求。同时,河北省还通过省内主要报刊、网站发布公告,设立举报信箱、电子邮箱、电话等,鼓励社会各界反映问题、举报线索。
4月中旬,河北省乱收费乱摊派专项清理领导小组成立5个抽查组,分赴石家庄等5个设区市、32个县(市)进行重点抽查,梳理相关报告600余份,发现乱收费乱摊派问题41件,涉及金额5500万元。针对教育系统在职教师违规有偿补课问题,抽查组对河间、青龙等7个县的15所小学进行暗访,发现了一批典型问题,其中,10名教师受到党纪处分,1名教师被辞退,2名教师被调离,31名责任人受到党纪处分。
为了层层传导压力、层层压实责任,全省各级清理机构针对专项清理工作中发现的问题建立了台账,记录每一个问题的发现、受理过程以及整改进展、问责处理、抽查复核等方面的情况。同时,组成26个督导组,对清理工作开展缓慢的地方和单位进行现场督导、集中督导、重点约谈和“回头看”,倒逼各级各部门落实主体责任。
据专项清理领导小组相关负责人介绍,督导组开展乱收费乱摊派专项清理工作“回头看”仅一周,新发现问题就超过410件。其中,在督导组督促下,大厂回族自治县针对清理工作不深不细、对存在的问题不能及时发现上报等情况即知即改,一个月内就查找出乱收费乱摊派问题38件,有力倒逼了各级各部门加快整改问责进程。
为确保问题不反弹,全省各级各部门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委有关规定,立规矩、扎“笼子”,巩固成果。河北省印发《关于建立健全防范乱收费乱摊派长效机制的通知》,将3大类21项乱收费乱摊派问题作为防范重点,提出总体框架和具体要求,着手构建依法有据、科学规范、系统全面、运行高效的制度体系,严防“边治理、边反弹”。
保定市徐水区教育系统此前被督导组检查出存在违规收取幼儿园书费、违规收取教辅费等问题,涉及乱收费乱摊派资金722万余元,105人受到纪律处分,31人被批评教育,1人被停职检查。“针对这一问题,我区制定了进一步规范中小学校、幼儿园收费行为的规定等相关制度,下决心规范有关行为。”该区相关工作人员介绍说。
不仅如此,各级各部门均在完善措施、堵塞漏洞上狠下功夫。河北省财政厅联合省物价局和省审计厅制定《立改费政策制度》手册,通过建章立制,进一步规范相关收费工作;河间市印发《关于进一步明确行政事业性收费公示制度的通知》,明确规定全市统一规范操作,提高行政事业性收费透明度;沧州市建立了项目公示制、以票控费制和监督检查制,在规范收费管理行为方面进行了有益探索。
据统计,截至目前,全省已健全完善相关政策制度1117件,省级新立政策21件,修改完善6件,废止25件,2项省立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被停征。(记者刘正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