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19”特大洪涝灾害发生后,驻省民政厅纪检组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坚持把严明纪律、加强监督贯穿抗洪救灾全过程,保证抗洪救灾工作顺利开展。截至目前,省民政厅共下拨受灾群众救助资金1.25亿元,调运棉被70000床、毛巾被46200条、帐篷1600顶(张),有效保障了受灾群众的衣食住行。
严明纪律要求。民政厅作为救灾重要部门,肩负着救助群众重任。为确保救灾工作高效、规范、有序开展,驻省民政厅纪检组坚持把严肃纪律放在首位,要求民政系统党员干部把抗洪救灾作为政治任务,坚决贯彻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严格落实有关要求,做到政令通畅;相关处室严格落实工作责任制,严格执行领导带班、24小时值班制度,确保通讯渠道畅通;树牢为民服务意识,切实把受灾群众当亲人,认真开展救灾核灾工作,积极热情帮助群众解决困难,对因服务不周到、帮扶不及时、工作不认真等履职不当受到群众投诉或引发群体性事件的,倒查责任,严肃问责。
严格监督检查。成立抗洪救灾督查工作组,会同规划财务、救灾处、社会救助处等部门,统筹力量,强化监督。一方面,围绕《灾情报送工作规范》、《救灾捐赠资金管理规定》、《救灾款物管理使用违纪违法行为处分规定》等制度落实情况,开展监督检查,确保抗洪救灾资金、物资的募集、分配、拨付、管理、使用等环节阳光透明、规范运行。另一方面,加强明察暗访,严查贪污、挪用、私分、侵占救灾经费、物资等问题。
严肃执纪问责。向社会公开举报方式,举报电话24小时畅通,网络舆情不间断收集,涉灾信访举报及时处置。对抗洪救灾中擅离职守、推诿扯皮、失职渎职、贻误工作,瞒报、漏报、迟报险情,失职渎职、救援不力的,实行“一案双查”,严肃追究当事人和有关领导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