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做好抗洪救灾工作,涉县下发紧急通知,向全县党员干部提出“五项要求”。
服从统一调度,听从指挥。各级领导干部要在县委政府和县防汛抗旱指挥部的坚强领导下,亲临一线,靠前指挥,科学决策。各乡镇、各部门要克服麻痹思想,履职尽责,主动作为,搞好服务。各级党员干部要以抗洪救灾大局为重,不得以任何借口推诿扯皮、敷衍搪塞、临阵退缩。
坚守工作岗位,尽职尽责。各乡镇、各部门要认真执行24小时领导带班、干部值班制度,不得空岗、离岗,尤其是所有险要路段、重要堤防要24小时有人值守。
准确核查灾情,如实上报。各乡镇、各部门要严格执行重大事项报告制度,实事求是地核查灾情,及时上报灾情信息,不得瞒报、漏报、迟报、谎报灾情。
管好救灾款物,公平发放。各乡镇、各部门对用于抗洪救灾和灾后重建的物资和资金,必须按照有关规定严格管理、严格发放、严格使用,确保及时、全部用于抗洪救灾和灾后重建,确保公平、公开地发放到灾民手中,确保每一分钱都用于抗洪救灾和灾后重建。
加强监督检查,严肃问责。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深入一线,加强对各级各部门履职情况的监督检查,特别是落实抗洪抢险救灾工作责任制和领导责任制情况,险情处置以及救灾款物发放使用情况,确保险情处置及时有效、措施得当,款物发放手续完备、公平公正。在抗洪抢险救灾中出现任何失职问题,要坚决依照《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从严处理、严肃问责,切实为抗洪救灾和灾后重建工作顺利进行提供坚强的纪律保证。(邯郸市纪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