邯郸市峰峰矿区纪委采取多项措施,强化对救灾物资、资金发放的全程监管,力保每一笔救灾物资、资金真正发放到位。
灾害发生后,峰峰矿区纪委常委会紧急决策部署,成立了由区纪委监察局、审计局、民政局、财政局等有关责任单位组成的救灾专项监督领导小组,强化对全区物资、资金发放的监督管理。各相关责任部门、责任人逐一核实群众受灾情况并每日汇总上报进展。严格救灾款物发放标准,做到物资领取人亲自到场签字领取,纪委现场监督。同时发挥村党风廉政监督员、纪检委员监督作用,确保各项工作有序开展。
区纪委采取明查暗访、设立举报电话等方式对救灾款物实行跟踪监督,特别提出对发放过程中的优亲厚友、贪污截留等“雁过拔毛”式问题予以严厉查处。灾害发生后,区纪委立即抽调人员采取查阅账目、入户核对等方式,对全区11个乡镇进行了监督检查。(邯郸市纪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