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邢台:以主体责任抓实专项行动

来源:河北省纪委监察厅网站发布时间:2016-07-07 08:29:00

邢台市坚持把“一问责八清理”作为一项重要政治任务,纳入市委中心工作,不断压实各级党委(党组)主体责任,推动工作有序开展。截至目前,全市查处问题5931件,批评教育3723人,组织处理668人,纪律处分935人,移交司法24人。

行动伊始,市委书记张古江主持动员部署会议,召集各县(市、区)委书记、市直部门“一把手”,分解任务,提出要求,传导压力;在工作推进中,市委常委会3次召开专题会议,听取汇报,市委书记与5名工作落实不力的县(市、区)委书记进行提醒谈话;冲刺阶段,10天时间连续曝光18起典型案件,强力营造一查到底、绝不手软的政治氛围。截至目前,已分四批次对33起典型案件进行了通报,市委书记先后5次对专项行动作出批示。

为将专项行动的责任夯实到“一把手”身上,该市将“一问责八清理”专项行动纳入全市绩效管理,按季度建立工作台账,每个部门“一把手”肩上都有明确目标任务和完成时限。通过印发文件、签字背书等方式,明确各地各部门党委(党组)主要负责人是“一问责八清理”第一责任人,强调在专项行动中,重大问题要过问、重点环节须协调、重要案件必督办,确保压力传到位、责任扛到肩。截至目前,已公开处理涉及“一把手”典型案件6起,对1名县纪委书记予以党内警告处分。(邢台市纪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