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一问责八清理”专项行动中,石家庄市紧紧围绕发现的问题进行深入解剖,举一反三,认真开展“回头看”,持续发力推动问题清理、整改、问责等工作,全市专项行动取得显著成效。
市专项办坚持每周一召开专题会议,认真分析比对全省下发的数据,通过透析数据发现自身工作中存在的短板和不足,坚持不攀比数字、不应景凑数,应清必清、应清尽清。针对省专项办通报指出的新乐市水务局10个项目自查未发现问题,而省水利厅抽查发现违法招标、规避招标等16个问题。石家庄市以此为鉴,一方面,加大对交通、水利类招投标不规范问题的清理力度,另一方面专门将《河北省“一问责八清理”专项行动问题分类处理标准资料汇编》印发各单位,指导专项清理工作开展。
为切实解决清理问题不全面、不深入等问题,坚决防止少报告、轻报告、假报告、漏报告,市专项办利用一周时间,组成176个督查组开展各县(市、区)之间的交叉互查。通过交叉互查,有力推进了清理工作,在懒政怠政不作为不在状态方面,新增问题线索2028件;在招标投标不规范方面,新增问题线索1748件;在乱收费、乱罚款、乱摊派方面,新增问题线索436件;在滞留截留套取挪用专项资金方面,新增问题线索382件;在违规出让土地方面,新增问题线索126件。
市专项办分别向22个县(市、区)党委及其主要领导逐一致信,指出专项清理中存在的个性问题和共性问题,明确具体要求,并由各督导小组组长与所分包联系的县(市、区)、市直牵头单位主要负责同志面对面交流,分析形势,传导压力。坚持定期调度,市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先后2次专题听取了各县(市、区)、市直各牵头部门“一把手”的情况报告,现场指出问题104件,均已按时整改到位。(石家庄市纪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