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纪法规
|
审查调查
|
通报曝光
|
巡视巡察
|
信息公开
|
廉政教育
|
媒体聚焦
|
学习园地
所在位置:
首页
>
新闻播报
>
廉洁河北
>
新闻播报
头条新闻
焦点图片
要闻要论
廉洁河北
驻省工信厅纪检组建立“十项机制”完善综合监督制度机制
来源:
河北省纪委监察厅网站
发布时间:
2016-07-06 08:37:00
驻省工信厅纪检组紧扣履职任务,聚焦监督执纪问责,着力构建科学配套、可行管用的制度体系,建立了《中共河北省纪委驻省工信厅纪检组与综合监督单位建立工作联系机制的规定》,搭建了综合监督制度框架。
《规定》重点建立“十项机制”,明确了监督被监督双方主要责任义务。一是工作对接机制,通过定期或不定期召开会议,督促主体责任落实。二是意见交换机制,纪检组长定期与监督单位党组(党委)书记交换意见、沟通情况,提出监督意见建议。三是会议列席机制,纪检组长参加或委派纪检干部列席各监督单位党组(党委、分党组)重要会议。四是函询约谈机制,有针对性地与监督单位中层及以上党员领导干部进行廉政谈话和约谈,指出存在的倾向性问题。五是线索管理机制,建立问题线索处置管理台账,规范反映党员干部问题线索的处置方法。六是廉情分析机制,定期进行廉情综合研判,必要时向监督单位正式发函,下达纪律检查建议书。七是纪律审查机制,明确派驻纪检组和各机关纪委责任分工,确保纪律审查处置结果到位。八是督导检查机制,通过建立常态化的走访检查工作机制,督促各监督单位建立完善相关制度。九是情况通报机制,明确及时向各监督单位通报中央、中央纪委和省委、省纪委全面从严治党有关会议精神、工作部署的方法途径。十是请示报告机制,厅党组(党委、分党组)对重点工作、重要信息、重要会议实行报告制度,突出监督工作重点。(驻省工信厅纪检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