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走进省纪委驻省委组织部纪检组

以融入促监督 以学习促提高

来源:河北省纪委监察厅网站发布时间:2016-06-30 14:52:00

背景资料:省纪委驻省委组织部纪检组驻在省委组织部,负责监督省委组织部、省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省委老干部局和省委党校等4家单位。

“省委组织部领导班子要全面增强‘看齐意识’和细化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细化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主体责任’。”126日,刚刚到任的省纪委驻省委组织部纪检组组长刘海生在省委组织部部班子“三严三实”民主生活会上提出上述批评意见。

省委组织部领导班子及时作出回应,并对增强“看齐意识”和落实“主体责任”进行了专门部署。

省纪委驻省委组织部纪检组组建以来,积极发挥“派”的权威和“驻”的优势,找准职责定位,聚焦主责主业,实现派驻工作的良好开局。

为督促综合监督单位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驻省委组织部纪检组结合综合监督单位实际,先后主持完成了省委组织部、省委老干部局、省委党校等3个综合监督单位2015年度落实党风廉政主体责任测评,并与各综合监督部门班子成员、处级干部逐一谈话,详细了解主要负责同志及领导班子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领导班子其他成员履行“一岗双责”情况。与此同时,纪检组积极向各单位班子成员、处级干部、全体党员讲形势、提要求,督促尽快建立包括责任分工制度、程序性责任的履行、实体性责任的履行、责任监督与考核在内的主体责任体系,督促开展专题学习等,进行经常性的督促提醒,提高党员干部自觉接受监督的意识。

同时,通过调阅各单位及内设机构的工作制度、人员基本情况、信访举报线索等,及时了解各单位业务开展情况和廉政风险点,并督促驻在部门认真开展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情况自查、处级及以下干部档案专项审核工作等,做到抓早抓小,防微杜渐。

立规矩、讲规矩、带头守规矩。纪检组组建以来,结合综合监督单位工作性质和特点,抓紧建章立制,规范内部管理,使监督更有力、更有效。

纪检组十项工作制度

先后研究制订了《省纪委驻省委组织部纪检组与综合监督单位干部党风廉政谈话实施办法(试行)》、《参加综合监督单位有关会议实施办法(试行)》等3项与驻在部门的工作制度,以及《省纪委驻省委组织部纪检组会议制度(试行)》、《文件管理办法(试行)》等7项内部管理制度。同时,积极借鉴吸收巡视工作做法,统一制作《谈话记录本》,统一管理使用,领取时登记编号,本中纸张不能随意撕毁,记满后收回,统一封存备查。

4家综合监督单位都是省委的重要工作部门,承担着党的组织建设、干部队伍建设等重要职责,监督这样几家单位,我们深感重任在肩。做好派驻监督工作,一定要加强学习、迅速融入,努力做到底数清楚、法规清楚、工作体系清楚、重点工作清楚。”刘海生表示。

为尽快掌握纪检监察业务知识,迅速进入工作角色,全面履行监督执纪问责的重要职能,驻部纪检组确立了学习优先、边学边干的工作思路。

集体学习

“派驻监督要解决到场不到位,扮演‘看客’角色的问题,要真正融入驻在单位,这需要我们要深入了解综合监督单位的业务知识,而不是满足于一般性的了解……”,在纪检组集体学习讨论发言时,一名同志讲出了自己的切身体会。自纪检组成立以来,每逢周二下午,都要举行这样的集中学习。

此外,纪检组还通过选派干部参加业务培训、交流学习体会等形式不断强化业务知识学习,并积极向中央纪委驻中组部纪检组学习对标,不断提高派驻监督工作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