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廉洁河北
邢台:确保专项资金“颗粒归仓”
来源:
河北省纪委监察厅网站
发布时间:
2016-06-03 18:24:00
邢台市瞄准群众反映突出的“基层蝇贪”现象,把整治“滞留截留套取挪用财政专项资金特别是涉农资金问题”作为重点内容,扎实推进清理工作。截至目前,该市共发现专项资金方面问题
739
个,已追回问题资金
1258万元,党纪处分
116人,政纪处分
19人,组织处理
13
人,诫勉谈话
14人,批评教育
46
人,移交司法
3人。
延伸触角,清理“全覆盖”。由市财政局牵头,组织各部门各单位开展自查自纠,做到四个覆盖,即:部门单位全覆盖,基层乡镇全覆盖,专项资金全覆盖,重要节点全覆盖。沙河市等地将困难群众临时救助、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专项资金、重大公共卫生服务补助、农村危房改造补助等九个项目列为必查项目,扩大清理范围,力解涉农资金“最后一公里”。
详列清单,绘出“明白账”。推行财政专项资金清理工作台账制度,督促各县(市、区)、市直各单位建立五本台账:历史问题台账,逐项记录各级审计检查、财政监督检查、纪检监察和政法部门已处理案件中,涉及财政专项资金的问题及整改处理情况;自查自纠工作台账,逐项记录各级各部门在本地或本系统开展自查自纠中,发现的问题及处理意见;重点检查工作台账,逐项记录各级各部门在本地或本系统开展重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及处理意见;整改工作台账,坚持边检查边整改,对自查自纠和重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填写台账,逐项记录,及时更新;制度建设工作台账,加强源头防控,对各级各部门修订或新出台的专项资金管理制度,认真汇总,筛选成册。
定准立规,工作“有章法”。建立报送制度,要求各县(市、区)、市直各部门建立工作进展周报、工作方案报送、阶段总结报送和工作信息报送等“四报送”制度,第一时间掌握工作进展;实行“挂号销号”制度,做到任务到单位、责任压人头,卡定目标,限期完成。督促各地各单位创新工作举措,如临城县建立完善了线索登记、分级办理、限时答复、定期通报等相关制度,确保事事有回应、件件有着落;柏乡县建立直查直处办案机制,凡涉及专项资金的反映举报,优先办理,快查快结。
层层加码,督导“面对面”。以较真督导作为推进工作的强劲动力,对发现的问题公开曝光,将压力传导到第一线。牵头负责专项资金清理的财政部门,坚持守土有责,发挥职能优势,多层面、全方位开展督查,实现全覆盖。
在检查中,坚持问题导向,对原始资料逐项查看,对自查自纠问题及整改情况逐项核实,对重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一查到底,对群众举报的问题一一核查。截至目前,已发现滞留延压项目资金
6329
万元,账务处理不规范资金
8891万元,同级财政收回滞留资金
1.8亿元。(邢台市纪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