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丰润:遏制“微腐败” 着力“拍苍蝇”

来源:中国纪检监察报发布时间:2016-05-17 14:42:00

“刘家营乡北大树村原党支部书记刘某、原村主任谷某,在未经批准、手续不全的情况下违规开发住宅楼、商业楼,因侵害全体村民利益被立案调查……”近日,河北省唐山市丰润区纪委对近期查处的7起侵害群众利益典型案件进行通报。这是丰润区重心下移“拍苍蝇”,护航群众利益清除“微腐败”的一个缩影。

“群众利益无小事。‘微腐败’如果不能及时得到遏制,就会像滚雪球一样,酿成‘大祸害’。‘微腐败’的始作俑者——违纪的基层干部就是我们要捉的‘苍蝇’。”丰润区委常委、区纪委书记刘艳东说。

丰润区纪委将工作重心向基层倾斜,瞄准群众利益的契合点、敏感点,开展专项行动。2015年下半年,先后开展整治乡村干部违纪、涉农资金使用、“四风”问题回头看三个专项行动。成立27个检查组,5个纪律审查组,发现问题线索270个,确定审查线索161个,立案审查47人。今年初,围绕“涉农事项”集中整治,筛选问题线索293个,对55个线索进行了初核,已转立案18件。今年以来,全区立案126件,给予党纪政纪处分和组织处理75人。

发现、查处问题,最终目的是为解决问题。丰润区爱卫办原副主任吴某在负责全区农村旱厕改造工程中,先后两次收受供货商回扣款30万元,并为供货商在签订合同、拨付货款方面提供便利,严重违反纪律,受到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涉嫌犯罪问题已移送司法机关。吴某被查处后,丰润区纪委深入分析,查找漏洞,及时向区委、区政府专题报告。区委、区政府高度重视,制定出台区政府财政资金管理办法、区财政监督检查实施方案等8个文件,有效堵塞了制度漏洞。(刘新宇 李永合 杨久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