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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一”端午期间我省纪检监察机关强化监督检查

坚决纠正“四风” 廉洁祥和过节

来源:河北省纪委监察厅网站发布时间:2016-04-29 08:27:00

省纪委:强化监督执纪问责 严格纠正“四风”

日前,为深入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驰而不息纠正“四风”,省纪委发出通知,要求各级各部门强化五一端午期间监督执纪问责,严格纠正“四风”。

通知指出,要紧抓关键节点全面严管严治。全省各级各部门要持之以恒、毫不松懈地抓好纠正“四风”工作。要盯住节日期间易发多发的问题,深入研究“四风”新动向、新形式,采取有效对策,严查深纠躲进“青纱帐”和“隐身衣”中的“四风”问题。

针对“四风”突出问题,结合我省实际,省纪委重申如下禁令:坚决禁止公款旅游,用公款购买景点门票,利用职权免费游览参观;坚决禁止用公款购买粽子、购物卡、有价证券等;坚决禁止违规发放津贴补贴或福利;坚决禁止出入私人会所,组织隐秘聚会,规避组织监督;坚决禁止公车私用,违反公车封存停驶规定;坚决禁止用公款报销个人费用;坚决禁止利用机关食堂、培训中心等相互宴请、违规吃喝;坚决禁止大操大办婚丧喜庆事宜。

通知要求,要加强监督检查,保持高压态势。各级纪委要畅通举报渠道,从严从速查处,对群众反映的“四风”问题线索,第一时间受理,快速组织核查。完善“四风”问题线索登记、跟踪督办、抽查复查等制度,提高查处效率和质量。要加大明察暗访力度,对问题反复发生的重点区域和监督的薄弱点,组织精干力量驻点检查,促进党委(党组)、纪委(纪检组)落实“两个责任”。要抓住突出问题和重点区域进行检查、抽查,发现工作不力、被动应付、执纪不严的,严肃追究相关人员和领导责任。

秦皇岛:畅通举报渠道从严从速查处

427日,秦皇岛市纪委下发了《关于2016年“五一”端午期间强化监督执纪问责严格纠正“四风”的通知》。

通知强调,要加强监督检查,保持高压态势。要畅通举报渠道,从严从速查处。对群众反映的“四风”问题线索,第一时间受理,快速组织核查,对查实的问题严肃处理,按要求及时回复举报人,提高群众监督举报积极性。完善“四风”问题线索登记、跟踪督办、抽查复查等制度,提高查处效率和质量。要改进方式方法,加大明察暗访力度。市纪委和县区纪委节前、节中、节后,针对易发问题要加大明察暗访力度。充分运用信息技术和“互联网+”监督手段,不断扩大“四风问题人人拍”使用范围,努力提高发现问题的能力。要加强抽查复查,层层传导压力。市纪委“纠‘四风’特别行动组”将抓住突出问题和重点区域进行检查、抽查,发现工作不力、被动应付、执纪不严的,严肃追究相关人员和领导责任。县区纪委要参照省市纪委的做法,对下级纪委查否的问题线索进行复查,充分释放纠正“四风”越往后执纪越严的信号。要严肃追究问责,强化警示震慑。坚持从严执纪,对不收敛、不收手发生“四风”问题的,严肃追究问责。对监管不力、放纵纵容的,不仅追究直接责任和领导责任,还要按照“一案双查”的要求追究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加大典型问题通报曝光力度,发挥警示教育作用,强化“不敢”氛围。(秦皇岛市纪委)

承德:以落实主体责任推动节间良好风气形成

五一、端午将至,承德市纪委下发通知,要求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持之以恒纠正“四风”,形成驰而不息狠抓作风建设的浓厚氛围,在全市范围内营造风清气正的节日氛围,确保广大党员干部廉洁过节。

通知要求,要严格落实主体责任,积极履职尽责担当。各级党委(党组)要切实履行主体责任,立足早部署、早提醒、早检查、早预防,提要求、明政策、严管理。党委 (党组)主要负责人要主动作为,亲自过问、部署、调度节日期间纠正“四风”工作。各级领导干部要以身作则、率先垂范,不折不扣地执行廉洁自律规定,严格管理配偶、子女及身边工作人员,推动节日期间崇廉尚洁良好社会风气的形成。广大党员干部要不折不扣地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坚决防止违规吃喝、公车私用、收送礼品礼金等不良风气回潮反复。

通知强调,要强化明察暗访措施, 加大监督检查力度。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利用电话、网络、信访等多种渠道, 为群众举报“四风”问题搭建畅通高效的监督平台, 对“四风”问题线索统一登记、速查快处、严肃追责。针对节前、节中、节后易发多发问题,集中开展明察暗访活动。同时,市纪委将组成监督检查组, 抓住突出问题、重点领域,以及检查不认真、效果不明显的县区和部门,进行重点检查、抽查、复查。对于监督检查中查处的典型案件,市纪委将点名道姓公开通报曝光。(承德市纪委)

省直纪工委:将禁令传达到每个支部每个党员

日前,省直纪工委发出通知,要求省直各单位要认真贯彻落实中央、中央纪委和省委、省纪委有关要求,盯住“五一”端午节日期间易发多发的问题,持之以恒、毫不松懈地抓好纠正“四风”工作。

通知指出,省直各单位机关党组织、纪检组织要深入落实“两个责任”,对“五一”端午期间纠正“四风”工作专题研究,精心安排,确保抓细抓实,取得实效。要强化宣传教育,将有关要求、禁令传达到每一个支部、每一名党员。要畅通举报渠道,加大明察暗访力度,对群众反映的“四风”问题线索,第一时间受理,快速组织核查。要从严执纪,对不收敛、不收手发生“四风”问题的,严肃追究问责。对监管不力、放任纵容的,不仅追究直接责任和领导责任,还要追究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对顶风违纪的典型问题,要点名道姓予以公开曝光,持续保持对“四风”问题露头就打的高压态势。要加强对节日期间纠正“四风”情况的综合分析,找准问题和不足,增强工作的针对性、科学性和实效性。要督促相关部门建立健全相关制度,扎紧扎牢制度“笼子”,从源头上减少“四风”问题的发生。

省直纪工委将组织若干检查组,抓住突出问题、重点领域,对检查不认真、效果不明显的单位,进行重点检查、抽查,发现工作不力、被动应付、执纪不严的单位,严肃追究相关人员和领导责任。(省直纪工委)

邯郸:启动“五一”端午期间督导检查工作

近日,邯郸市纪委监察局下发了《关于2016年“五一”、“端午”加强廉洁自律和作风建设的通知》,坚决狠刹“四风”特别是隐形“四风”问题,切实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

《通知》要求,各级党委(党组)要积极主动担负起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主要负责人要认真履行“一岗双责”,带头抵制“四风”。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切实履行监督责任,结合作风整顿和“一问责八清理”专项行动,进一步加大监督检查力度。节日前后,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会同公安、财政、审计、税务等部门开展全方位、立体化、不间断的访查活动,特别要通过“抓现行”和检查票据结合的方式,深挖隐形“四风”问题,务求形成震撼效果。各相关单位要通过公开监督电话等方式,畅通群众揭发检举渠道,完善线索处置,提高查处效率和质量。

《通知》强调,对检查中发现的顶风违纪行为,要坚持有案必查、有责必究,一查到底,绝不姑息。充分释放纠正“四风”越往后执纪越严的信号。同时,对于党委(党组)不认真履行主体责任,抓不实、管不严的;纪委(纪检组)监督检查走过场,发现问题不及时处理、隐瞒不报的,邯郸市纪委将发出纪律检查建议书,进行重点督查。问题严重的,要严肃追究问责。(邯郸市纪委)

张家口:强化监督执纪 确保廉洁过节

日前,张家口市纪委发出《通知》重申党员干部廉洁自律“八条禁令”,要求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在“五一”、“端午”节日期间,进一步强化监督执纪力度,严查深纠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四风”问题,确保廉洁过节。

节日期间,该市纪委将成立多个明察暗访组,围绕党员干部廉洁自律“八条禁令”,重点查处公款旅游,用公款购买景点门票,利用职权免费游览参观;用公款购买粽子、购物卡、有价证券等;发放津贴补贴或福利;出入私人会所,组织隐秘聚会,规避组织监督;公车私用,私车公养,违反公车封存停驶规定;用公款报销个人费用;利用机关食堂、培训中心等互相宴请、违规吃喝;大操大办婚丧喜庆事宜等问题,对查实的问题一律严肃处理。

《通知》要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认真履职尽责,充分运用信息技术和“互联网”手段,加大监督检查力度,及时受理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问题和线索,对查纠“四风”问题出现监管不力、放任纵容的,不仅要追究直接责任和领导责任,还要追究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典型问题要点名道姓公开曝光。(张家口市纪委)

衡水:重申五一端午节日期间纪律要求

近日,衡水市纪委监察局下发通知,重申五一端午节日期间作风建设纪律要求,再次强调严禁公款旅游、违规吃喝等六项纪律。

该市纪委强调,各级各部门要严格执行市纪委监察局《关于做好五一端午期间纠正“四风”工作的通知》,严禁接受用公款支付的旅游活动,严禁利用职务之便向下属和其他单位要求提供旅游活动;严禁公款同城或异地吃请,严禁参与高消费娱乐、健身活动,严禁利用机关和企业食堂、农家乐、私人住宅等隐蔽场所相互宴请;严禁违规使用公车进行游玩、探亲访友、吃请、健身等活动,严禁利用职务之便向下属单位、企业或个人借用车辆进行上述活动;严禁利用节日期间大操大办婚丧喜庆事宜,借机敛财等行为;严禁以值班补助、加班费、餐补等名义违规发放津补贴;严禁违规参加老乡会、校友会、战友会。

据了解,该市纪委将成立明察暗访组和督导组,对节日期间易发多发的“四风”问题开展高频次、多方面明察暗访;对县市区和市直部门作风建设监督检查工作进行再督导、再检查。对顶风违纪行为,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决不姑息;同时严格实行“一案双查”,既严肃追究当事人责任,又严肃追究相关领导责任,还要视情况追究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对典型问题予以通报曝光。(衡水市纪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