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省纪委八届六次全会上省委书记赵克志同志指出,要积极探索强化党内监督的有效途径,以民主集中制为核心,进一步强化监督制度建设。在全面从严治党的新常态下,重申、强调坚持和完善民主集中制,全方位地调动各种监督形式,全面加强党内监督,这对于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里,逐步实现“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具有特殊的指导意义。
强调从严治党,强调党内监督,最根本的就是坚持贯彻民主集中制,着力解决发扬民主不够、正确集中不够问题。我们必须严格按照民主集中制的原则办事,坚持“四个服从”,坚持集体领导和个人分工负责相结合,健全民主集中制的各项具体制度,正确协调和处理党内各种关系和矛盾,建立党内的正常生活秩序,切实做到按照民主集中制的原则和规范做好领导工作, 使领导干部成为守纪律、守规矩的好干部,使领导班子成为富有朝气和战斗力的集体。
加强批评和自我批评,保证民主集中制的充分贯彻。贯彻民主集中制原则,充分发扬党内民主,尊重党员主体地位,就必须鼓励大家敢讲真话、会讲实话、能讲心里话,允许不同意见碰撞和争论。党内政治生活质量怎样,民主集中制贯彻得好不好,很大程度上取决于批评与自我批评运用得怎么样。中国古代曾有过谏议大夫的官职,专门给皇帝出主意、找岔子、拾遗补缺。像唐太宗李世民等开明的君主深知,万人之上并非真理在手,圣旨也难免失之公正,为了维护“千秋帝业”,他们也要广开言路,征纳忠言。古人尚能如此,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武装起来的我们更应做到“腹中天地阔,常有渡人船”。每个领导干部都应有善纳人言的宽阔胸怀和闻过则喜的情操,在党组织和群众的批评帮助下,不断修正自身的问题,改正错误,确保思想道德修养沿着正确的方向扎实向前发展。作为一名共产党员,我们无论是搞批评还是自我批评,都要出以公心,本着对自己、对同志、对班子、对党的事业高度负责的态度,大胆使用、经常使用。要坚决打消怕伤感情、伤和气、伤关系,怕丢位子、丢选票、丢帽子等思想顾虑,面对问题敢于红脸出汗,敢于较真挑刺,坚持实事求是,有一说一、有二说二,不夸大也不缩小,当面指出而不背后议论,营造既紧张严肃又宽松和谐的党内生活氛围,不断提高党组织的向心力、凝聚力和战斗力。
加强监督检查,保证民主集中制越用越灵。管党治党,贯彻落实好民主集中制,离不开有效的监督检查,只有调动起方方面面的监督力量,形成监督合力,才能保证民主和集中真正落到实处。一是抓实抓好全委会监督。保证和扩大全委会的知情权、参与权、决策权,改变全委会实际上不参与决策的状况,对筹划年度工作、选拔任用干部、重大经费开支等重要决定,常委会要及时向全委会通报并听取意见,自觉接受监督。二是努力抓住“关键少数”。“一把手”是影响民主集中制落实的重要因素,要规范重大决策权,凡属重大决策,“一把手”不得首先表态;要规范选人用人权,特别是要规范初始提名权,防止用人“一句话”;要规范财务管理权,明确“一把手”不直接分管财务工作,实行分级负责制和“会签制”。三是完善上级党组织监督。把贯彻民主集中制的情况和干部的民主作风作为考核下级党委班子和党员领导干部的重要内容,作为评价班子状况和干部德才表现的重要依据,作为提拔任用、调整交流干部的重要参考,经常进行检查督促,防止和克服“决策作出不问效果、出现失误不予追究”的现象。四是切实发挥纪委监督执纪职能。认真开展对全局性问题、重大决策、重要干部推荐任免、重大项目安排和大额度资金使用等方面贯彻执行民主集中制情况的监督检查,防止个人或少数人专断,发生严重违反民主集中制的行为。五是抓实抓好群众监督。巩固和健全党务公开制度,把“阳光”作为扶正祛邪、纠偏除错的良方,将党委民主集中后形成的决定、决策,及时按照程序进行公开,让普通党员干部了解掌握党委集中决策形成的结果,认真听取、积极采纳群众反映的意见建议,努力做到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音。
用足用好问责手段,保证民主集中制正确实施。动员千遍不如问责一次。没有问责,制度就会成为稻草人。要用最严厉的问责解决一些地方和部门民主集中制落实中出现的失之于宽、松、软问题,形成“失责必问责”的新局面。要像查处贪污贿赂案件一样,对违反民主集中制原则、违反组织纪律的行为实行“零容忍”,加大查处力度,无论是谁,无论级别多高、功劳多大,只要违背“四个服从”,只要拒不执行或擅自改变党组织作出的重大决定,都要依纪严肃查处,绝不姑息,绝不手软,使党的组织纪律成为全体党员在任何时候、任何地方、任何情况下都必须自觉遵守的铁的纪律。要坚决落实好“一案双查”,对违反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违反组织纪律问题突出的,区域性、系统性腐败案件发生的地方、部门和单位,既要追究直接责任,又要追究领导责任,既查案件本身的问题,又查监督监管不力的问题,有错必究、有责必问,坚决维护党的纪律的严肃性和权威性。(作者为中共邢台市委书记张古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