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5日上午,廊坊市委召开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工作汇报会,听取各级各有关部门党委(党组)情况汇报,研究分析全市党风廉政建设面临的新形势、新任务,安排部署2016年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相关工作任务。市委书记王晓东出席会议并讲话。
会议要求,全市各级党委(党组)要按照中央和省委关于落实主体责任的新要求、新部署,结合廊坊市在推进落实过程中出现的新问题、新情况,努力做到“一二三四”,进一步履行好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
切实落实“一个清单”。《廊坊市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清单》为各级党组织和领导干部履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提供了重要依据和指导。各级党委(党组)要严格按照清单内容,把自己的责任认准把牢,不漏项、不拖延;各级党委(党组)一把手要按责任清单的任务、措施、标准、时限开展工作;纪检监察部门要认真履行监督职责,将压力层层传导下去,坚决完成各项任务。
严格执行“两项法规”。各级党组织要把《准则》和《条例》纳入党委中心组学习、党校教学课程和党员教育培训内容,进一步唤醒党章意识、纪律意识、规矩意识和组织意识;各级党委书记要带头落实“两项法规”,从严监督管理干部;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坚定不移纠正“四风”、惩治腐败,把监督执纪问责做深做细做实;广大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要将“两项法规”贯彻到具体工作当中,增强贯彻执行的自觉性和坚定性。
扎实开展“三项谈话”。各级党委要按照抓早抓小、防微杜渐,实事求是、严肃认真,惩前毖后、治病救人的原则,充分发挥“廉政谈话、核实谈话、诫勉谈话”的警示教育作用;党委主要负责同志要认真研究本地本部门党风廉政建设整体状况和领导干部的问题反映,该提醒的及时提醒,该批评的严肃批评;各地各单位要认真落实抽查核实、纪律惩戒等要求,真正把纪律和规矩立起来、严起来;纪检监察机关要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坚定不移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向纵深推进。
把握用好“四种形态”。作为一级党组织和主要负责人,必须正确把握、科学运用好监督执纪的“四种形态”,让咬耳扯袖、红脸出汗成为常态,让纪在法前、纪严于法成为常态,让全面执纪、从严执纪成为常态,让失责必问、问责必严成为常态,同时从源头上把住选人用人关,从严落实“四项监督”制度,为加快廊坊“四个发展”提供坚强的政治和纪律保障。
会上,王晓东与各县(市、区)委书记、廊坊开发区工委书记分别签订了《2016年度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承诺书》。市人大、市政府、市政协党组作了书面汇报;市中级人民法院、市人民检察院党组、各县(市、区)党委和廊坊开发区工委分别汇报了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的情况。(廊坊市纪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