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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地各部门部署元旦春节期间监督执纪问责工作(二)

来源:河北省纪委监察厅网站发布时间:2016-01-04 10:05:00

保定:强化执纪监督严防“四风”问题反弹回潮

  保定市纪委、监察局日前下发《通知》,严明纪律要求,积极营造节俭、文明、廉洁的过节氛围。

  《通知》指出,“双节”期间,是纠正“四风”的重要节点,各级党委(党组)、纪委(纪检组)要认真贯彻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主动作为、严查严管,坚决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严肃查处违规吃喝、公车私用、收送礼品礼金等行为,坚决防止“四风”问题反弹回潮。

  《通知》严明了“九个禁止”:坚决禁止用公款购买贺年卡、烟花爆竹等年货节礼;坚决禁止收受购物卡、礼品、礼金、支付凭证、有价证券等;坚决禁止违规发放奖金、津贴、补贴;坚决禁止用公款相互宴请,在食堂、培训中心违规吃喝;坚决禁止大操大办婚丧事宜,借机敛财;坚决禁止公款旅游,利用职权免票游览参观;坚决禁止出入私人会所;坚决禁止公车私用,违反节日期间公车封存停驶规定;坚决禁止用公款相互走访,报销应由个人支付的费用;坚决禁止违规参加老乡会、校友会、战友会。

  《通知》强调,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切实履行好监督责任,畅通群众监督渠道,开展不间断、高频次的明察暗访活动,加大通报曝光力度,集中查处一批对纪律和规矩置若罔闻、顶风违纪的典型案件。“双节”期间,市纪委将采取“异地交叉互查”的方式进行监督检查,对发现的“四风”问题动辄则咎、决不姑息。(保定市纪委)

张家口:三个强化力促“两节”风清气正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持之以恒纠正“四风”,严防“节日病”,按照中央、省纪委有关要求,日前,张家口市纪委下发通知,要求全市各级各部门强化自警自律、强化主体责任、强化监督执纪问责,确保2016年元旦、春节风清气正。

通知指出,各级各部门要强化自警自律,严格遵守廉洁自律规定。要结合学习贯彻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加强党章党规党纪教育,通过各种形式向党员干部发信号、打招呼、提要求,营造崇廉尚俭的节日氛围。自觉在廉洁自律上追求高标准,在严守党纪上远离违纪红线,力促全市党员干部廉洁过“两节”,过节不“失节”。

通知强调,全市各级党委(党组)要强化主体责任,着力营造廉洁清正的节日风气。要把元旦、春节期间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纠正“四风”作为重要任务,深刻认识抓好节日期间廉洁自律工作的重要性,提要求、明政策、严管理,积极倡导崇廉拒腐,认真履行主体责任。各级领导干部要以身作则、率先垂范,不折不扣地执行廉洁自律规定,严格管理配偶、子女及身边工作人员,带动党员干部作风转变,推动节日期间崇尚廉洁良好社会风气的形成。

通知要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强化监督责任,坚决查处顶风违纪问题。要组织明察暗访,畅通群众监督渠道,发挥新媒体、新技术作用,形成无处不在的监督网,深挖隐形变异的“四风”问题。要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实践好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坚持从严执纪,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典型问题点名道姓通报曝光,坚决维护纪律的权威性和严肃性,对问题突出的县区和部门严肃问责,确保节俭文明廉洁过节。纪检监察干部要带头落实廉洁自律要求,自觉做守纪律、讲规矩的表率。(张家口市纪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