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21日下午,廊坊市委召开常委会议,学习传达《河北省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清单》、省纪委《关于纪律检查机关对领导干部进行廉政谈话、核实谈话、诫勉谈话的实施办法》并对省委有关文件精神进行解读。市委书记王晓东主持会议。
会议强调,“两个责任”是在党风廉政建设、反腐败工作中提出的重大理论成果。此次,省委将“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做成规范性清单,将有利于促进“两个责任”的全面落实。要认真对照清单,把责任扛在肩上、抓在手中,认准并执行好自己所肩负的责任,做到不漏项、不拖延、不减量。要将责任层层传导下去,使各级单位树立起清单意识。要对号入座抓好落实,对出现的问题,依据清单进行追责。
会议要求,要充分发挥廉政谈话、核实谈话、诫勉谈话这“三项谈话”的警示教育作用。党委主要负责同志要认真研究本地本部门党风廉政建设整体状况,认真研究领导干部的问题反映。各地各单位要认真落实抽查核实、纪律惩戒等要求,真正把纪律和规矩立起来、严起来。纪检监察机关要强化监督检查,搞好协作配合,健全内部运行机制,充分发挥职能作用,确保各项要求落到实处,坚定不移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向纵深推进。
会议强调,要认真学习把握“一个意见”、“四个办法”精神实质,结合自身工作做好贯彻落实。在省委两个文件的基础上,廊坊市要严格按照省委要求,尽快制定实施办法。在派驻机构建设上,要特别处理好“派”和“驻”的关系,为“派”、“驻”提供保障条件。要在干部管理上履行规定程序,对“派”、“驻”组长、副组长、相关人员按要求进行任用。(廊坊市纪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