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在全市党员中掀起学习《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以下简称《准则》)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内容的热潮,日前,石家庄市纪委印发通知,决定在全市党员中组织开展《准则》和《条例》集中考试活动。
据了解,本次集中考试活动是在全市各级党组织认真组织党员学习贯彻《准则》和《条例》的基础上,通过以考促学,检验学习成效的一项重要举措。考试对象是全市全体党员。考试内容为新修订的《准则》和《条例》。考试采取集中、开卷答题的方式进行,答题时间为两个小时。
通知要求,各级党委(党组)高度重视、严密组织。要把开展《准则》和《条例》集中考试活动,作为当前的一项重要政治任务,要制定切实可行的考试计划,认真组织本地、本系统、本单位党员考试工作。要按照集中考试11月底前全部完成的要求,统一组织考试。要严肃考试纪律,不得提前下发考卷和泄露考试内容,严禁提前制作下发考试标准答案。所有党员,特别是党员领导干部必须本人亲自答题,不得替考,确因特殊情况不能参加集中考试的,要及时组织补考。凡发现替考、请人代答的,一律按违反工作纪律严肃处理,同时追究所在单位领导和相关人员责任。
同时,市纪委将认真开展监督检查,随机抽取部分单位进行现场监督检查,重点检查参考人数、领导干部参加考试、考场纪律等情况。(石家庄市纪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