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廊坊市纪委、市委组织部、市监察局、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联合开展党纪政纪处分决定执行情况检查。
这次检查范围主要是2013年1月至2014年12月期间上级纪检监察机关批复或提出明确意见交由下一级纪检监察机关处理的案件;同级党委、政府批准或本级纪检监察机关直接处理的案件;司法机关移交的案件;乡案县审案件。
检查的主要内容包括:处分决定是否在规定时间内送达单位宣布及送达本人情况;处分决定是否装入本人人事档案;给予行政降级或党内撤职以上处分的人员是否按规定降低了职级和工资待遇以及职务安排情况;受处分人员是否按规定进行年度考核,是否按规定执行工资及职级调整;司法机关移交的案件,在党纪政纪处理上是否与司法机关的处理相衔接;违纪款物是否收缴或退赔;纪律检查建议、监察建议的落实情况。
据悉,此次检查分3个组进行,对10个县(市、区)、廊坊开发区以及市直部门党政纪处分执行情况进行全面检查。(廊坊市纪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