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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委常委作出十项公开承诺

来源:河北日报发布时间:2015-11-11 09:26:00

日前,省委印发《中共河北省委常委十项公开承诺》,并发出通知,要求各地各部门认真学习贯彻。全文如下: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弘扬党的优良作风,以上率下推进全省干部作风转变,营造良好政治生态,中共河北省委常委郑重向全省党员干部和人民群众作出公开承诺。

一、严格遵守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坚决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坚持对党绝对忠诚,严格遵守党纪党规,坚决维护中央和省委权威,对中央和省委的决策部署有令必行、有禁必止,绝不搞小圈子、小团体,绝不妄议中央。

二、严格落实管党治党责任,自觉履行“一岗双责”,敢抓敢管,勇于同各种歪风邪气作斗争,认真负责抓好分管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

三、认真贯彻民主集中制,严格按照议事规则和决策程序办事,不搞“一言堂、家长制”,不搞各自为政,坚决维护省委班子的团结。

四、认真执行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严格按照规定程序推荐、考察、酝酿、讨论决定任免干部,不在选人用人上打招呼,不搞封官许愿、任人唯亲,不搞跑官要官、拉票助选。

五、坚持正确用权、谨慎用权、干净用权,绝不干预司法活动、插手具体司法案件处理,绝不干预和插手建设工程项目承发包、土地使用权出让、政府采购、房地产开发与经营、矿产资源开发利用等市场经济活动。

六、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驰而不息反对“四风”,在接待、用车、用房、秘书配备、调研出行等各个方面,严格遵守中央和省委的各项规定,坚决做到不变通、不打折、不走样。

七、坚决拒收现金、有价证券、支付凭证和各种财物,不出入私人会所,不参与用公款支付的消费娱乐、健身活动和获取各种形式的俱乐部会员资格,不违反规定决定、批准和参加用公款或者通过摊派方式举办的各类庆典活动。

八、坚持廉洁自律,管好亲属和身边工作人员,不允许他们擅权干政、影响政策制定和人事安排。不利用职权和职务上的影响为他们谋取利益。廉以修身、廉以持家,培育良好家风,严格执行党内个人事项报告制度,不隐瞒、不漏报。

九、坚持群众利益至上,经常深入群众、了解群众、服务群众,把群众冷暖挂在心上,着力解决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始终保持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

十、保持干事创业的良好精神状态,踏踏实实干事、兢兢业业工作,敢于担当,坚决制止和纠正不作为、乱作为现象,大力整治“庸、懒、散、慢、浮”等不良风气,努力做出经得起实践、人民和历史检验的实绩。

以上承诺,请全省广大干部群众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