巡视是给党的肌体做“体检”。巡视制度作为维护党纪的手段、强化党内监督的利器,在发现问题、形成震慑方面有着独特的优势和作用。省委颁布实施《中共河北省委巡视工作实施办法》,对于提升巡视工作规范化制度化水平,更好地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依规治党要求,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党的巡视制度由来已久,我们党在成立之初就对这种监督形式予以高度重视,进行过成功的探索。党的十八大以来,党中央从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形势出发,进一步明确巡视工作的方针和定位,使全党巡视工作不断与时俱进,在发现腐败、作风、纪律和选人用人等方面的问题上发挥了很大作用,得到了广大人民群众的衷心拥护。当前,我省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形势依然严峻复杂,迫切需要将那些行之有效的做法和经验提炼、升华为可推广的制度,以更好地发挥巡视作用。省委制定出台《实施办法》,凝聚了巡视工作的经验、做法和对巡视工作规律性的总结,符合《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的规定,符合河北巡视实践不断发展深化的要求,顺应当前反腐败形势任务的需要。深入贯彻落实《实施办法》,充分发挥巡视“利剑”的制度威力,是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全省各级党组织和巡视机构的重要政治任务。
《实施办法》是强有力的指导,也是强有力的规范;是开展巡视的基本依据,也是对被巡视单位的有效约束。充分发挥巡视“利剑”的制度威力,首先要学习好、宣传好《实施办法》。各级党组织要采取多种形式,组织广大党员干部系统学习,把学习《实施办法》的过程作为唤醒党规党纪意识的过程,增强做好巡视工作的责任感和接受巡视监督的自觉性。要充分利用各种媒体和信息手段,加大宣传力度,使广大党员干部熟悉、广大群众了解《实施办法》的内容,在全省上下营造关心重视巡视、支持配合巡视、有序参与巡视的良好氛围。
制度的生命在于执行;从严治党重在从严执纪。充分发挥巡视“利剑”的制度威力,关键要把《实施办法》落实好、执行好。要明确责任分工,做到各负其责:派出巡视组的党组织要自觉扛起主体责任,切实加强对巡视工作的领导;巡视机构和巡视干部要严格执行《实施办法》,严守巡视纪律,认真履行职责;被巡视党组织领导班子及其成员要切实担负起配合责任,自觉接受巡视监督,积极配合巡视工作,认真抓好整改落实;各级领导干部要以上率下,切实增强纪律观念,做《实施办法》的模范实践者。
反腐败斗争是一场攻坚战,也是一场持久战。依然严峻复杂的反腐败斗争形势,决定了巡视工作只能加强不能削弱。全省各级党组织要切实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以学习贯彻《实施办法》为契机,推动巡视工作深入开展,为建设经济强省、美丽河北营造良好的政治生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