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持续深入推进全省公安机关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近期,河北省公安厅纪委组织开展“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试点工作。
厅纪委成立了由厅党委委员、纪委书记李金元任组长的“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试点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制定了《河北省公安厅关于开展“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试点工作的实施方案》,召开“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试点工作调度会,并集中约谈各试点单位主要负责人。
试点工作中,在总结经验的基础上,厅纪委明确了四项工作制度。一是线索交办和抽查核实制度。对厅纪委接到的上级交办、转办、领导批办的线索,交办试点单位要迅速进行调查核实,对试点单位调查核实上报的情况,厅纪委及时进行审理,同时,认真进行抽查核实。对试点单位查否而厅纪委查实的,严肃追究相关人员责任;二是月调度制度。试点工作期间,厅纪委将坚持实行每月一调度制度,由厅纪委书记、副书记亲自负责、分口调度。各试点单位坚持每半月向厅纪委报送试点工作开展情况和取得成果,以此来确保试点工作不走过场、取得实效;三是厅纪委约谈和通报制度。对试点工作推进缓慢、工作措施不力、工作成效不明显,以及情况不上报、上报不及时、甚至弄虚作假的,由厅纪委对试点单位的相关领导直接进行约谈、通报,并实行倒查问责;四是工作讲评和考核制度。对试点单位和厅纪委案件室、党风室、审理室、现役室实行工作讲评和内部考核制度,并将情况作为年底评先进优、考核奖励的重要依据。对“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的工作情况,厅纪委还将向试点单位党委进行面对面通报,并向厅党委专题报告。(省公安厅纪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