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邯郸:节前公车停驶三分之一

来源:河北省纪委监察厅网站发布时间:2015-09-09 11:10:00

日前,邯郸市纪委监察局就中秋、国庆期间加强纠正“四风”工作发出通知,要求进一步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盯住节日期间易发多发的具体问题,重申“十个严禁”,集中开展大规模明察暗访活动,加强监督执纪问责,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

通知还要求,各级各单位要认真做好公车限行和封存工作。从中秋节前10天起至节日开始(20159月17-9月26、2015年9月28日-30日),全市各单位须停驶1/3以上公车,节前所有上路行驶的公车须按照“一事一车一登记”要求,填写并携带《公车行驶卡》,《公车行驶卡》存根交本单位值班室留存备查;中秋、国庆假日期间(2015927日、201510月1-10月7各单位公务用车须于指定地点加贴封条后统一封存,并认真填写《公车编制表》和《公车封存表》,交由本单位值班室留存备查。封车期间公务用车不得在外维修、保养。节假日期间正常执行公务的车辆,如通讯保障、安全保卫、安全生产、食品药品安全监管等车辆,须在单位值班室登记清楚,留存备查。

据悉,邯郸市纪委监察局2013年出台了《关于加强重大节日期间公务用车管理的通知》,要求全市各级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在中秋节、国庆节、元旦、春节期间,实行公车限行和封存制度。市纪委监察局将联合公安交管部门,对节日期间尤其是节日前10天的公务用车上路行驶情况开展巡查和抽查,对违反的单位和个人将依据有关规定追究相关人员责任。(邯郸市纪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