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凡新提拔重用的市管领导干部,都要认真对其进行任职廉政谈话,上好新提拔重用后的“廉政第一课”,着力提高其履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和“一岗双责”的思想认识。”近日,石家庄市出台了由市纪委、市委组织部、市监察局联合制定的《关于进一步强化对新提拔重用市管领导干部廉政谈话的实施办法》。市纪委有关负责人介绍,开展廉政谈话,用制度的形式固化下来作为一种长效机制非常有必要。通过廉政谈话,让新提拔重用的市管领导干部牢记纪律规矩是第一准则,切实做到心中有戒、清正廉洁。
据了解,该《办法》规定,廉政谈话遵循凡提必谈、预防在先、务求实效的原则。廉政谈话一般应在干部公示期满后进行,主要采取集体谈话形式,由市纪委、市委组织部、市监察局共同组织,市纪委书记、市委组织部部长进行谈话,特殊情况下也可由受委托的副职进行谈话。谈话内容突出对新提拔重用的市管领导干部及早提醒、申明纪律、从严要求,促进其严格自律。
该《办法》要求,实施廉政谈话后,市纪委、市委组织部、市监察局及时收集被谈话对象廉政信息,不定期听取任职地方(单位)干部群众意见,抽查签字背书履诺情况,发现问题苗头及时进行警示提醒、函询、诫勉谈话,督促守诺尽责。对发现违纪违法行为的,依纪依法严肃处理。
此外,该《办法》还强调通过建立信息共享机制,在谈话方案制定、组织安排、结果运用等方面加强市纪委与市委组织部等单位的沟通衔接,共同做好廉政谈话组织实施工作。(石家庄市纪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