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年以来,衡水市纪委基于反腐败斗争的严峻复杂性和纪律审查的政治严肃性,始终保持政治上的敏锐和行动上的自觉,结合本地实际,积极贯彻上级精神,坚持“零容忍”查处腐败。
坚持快查快结重大典型案件。坚持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不贪大求全、一包到底,快批、快查、快结,涉嫌犯罪即快速移送,并对移送的案件进行全程监督和协调。在市委坚强领导下,充分发挥反腐败协调小组作用,把初核阶段的工作做细做实,积极运用外围信息平台查询固定证据,特别注重物证为主,变“由供到证”为“由证到供”,实现快查快结、快进快出,努力在不采取“两规”措施的情况下突破案件。今年以来,全市共对6名县处级干部、100多名乡科级干部进行了纪律审查。
因地制宜开展办案专项行动。针对市以下纪检监察机关查办案件,由于地域小、人头熟,往往面临更多的人情干扰的现状,市纪委探索建立了“授权办案”模式,即市纪委授权下级纪委对衡水市域内其管辖范围外的反映领导干部问题线索,以市纪委名义进行初步核实,并专门制定了“授权办案”管理办法。去年,全市“医保新农合资金治理”、“公路治超”、“车管领域”、“治理村官腐败”、“治理小金库”等五个办案专项行动,均采用了这一模式,取得了很好效果。特别是治理“村官腐败”办案专项行动,选在“两委”换届前的重要时段,共排查问题线索3000多件,既查处了一批典型案件,又为换届清除了障碍。今年以来,重点对因各种因素没有完成换届的59个村进行摸排,对涉黑涉贪问题力求通过办案破解,促其尽快完成换届。同时,按照市委市政府要求,针对衡水实际,正在部署开展破解“中梗阻”办案专项行动,突出土地开发整理、城市建设等9个领域,以具有行政审批权、行政执法权的市、县直中层干部及重要岗位人员为重点,严厉查处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问题,为经济社会发展营造良好环境。
注重做好查办案件后半篇文章。一方面,出台专门意见,对《纪律检查建议书》、《监察建议书》的发放主体、范围、程序等要件进行统一规范,坚持每查办一起典型案件,都向案发单位发放《纪律检查建议书》或《监察建议书》。截至目前,全市共送达纪律检查建议书34份、监察建议书57份,督促相关单位建立健全规章制度100余项。另一方面,对“村官腐败”特点进行了分析,向市委提出了建强农村政权的建议。同时,立足于巩固党员干部队伍基础,制定《对受处分人员加强教育关怀的意见》。上半年共发放《教育关怀提示卡》10份,使受处分人员既汲取教训,又感受到组织关心。(衡水市纪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