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廊坊市委把履行主体责任作为党风廉政建设的“牛鼻子”,做到守土有责、守土尽责。廊坊市纪委聚焦主责主业,积极主动转职能、转方式、转作风,正坚定不移把党风廉政建设引向深入。
有案必查提升“不敢腐”震慑威力
廊坊市明确规定,在落实中央和省“一案双查”的基础上,实行“一案三查”制度,在追究当事人责任的同时,追究相关领导责任和纪委监督责任,理直气壮地支持纪委办大案、办铁案,对腐败问题敢于亮丑、敢于亮剑,切实做到发现一起、查处一起。
今年,廊坊市纪委围绕10个重点领域开展“小官巨贪”办案专项行动,召开2次线索排查会,对问题线索逐一分析;抽调办案骨干,采取直查、领办、督办等形式,做到快查快结;明确6个纪检监察室分包联系10个县,加强办案指导,开展协作办案。目前,已排查线索69件,初核51件,立案36人,处分12人,涉案金额945.94万元。
反腐败组织协调汇合力。结合全市实际,制发《深化查办腐败案件体制机制改革工作的通知》,指导13个试点单位深化改革举措,全面落实“一为主两报告”要求,上报省纪委线索16件,查办案件3件。制发《调整市委反腐败协调小组成员的通知》,将市委宣传部、政法委、市银监局和人民银行廊坊中心支行纳入成员单位,反腐败组织协调更有力。市纪委已向成员单位移送案件线索8件7人,司法机关向市纪委移送案件7起。
做好省委巡视组反馈意见整改情况动态跟踪,对移交线索查办情况适时督办。目前,省委巡视组交办的48件案件线索已办结41件,办结率85.4%。
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进一步加大了对各类违纪违法案件的审查力度,今年上半年,全市共立案查处案件414起,同比增长12.5%。涉及县处级干部16人,乡科级干部59人,同比增长15倍和47.5%。
强化约束完善“不能腐”工作机制
2014年9月,廊坊市委将全面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党委主体责任细化分解为党委领导班子、党委(党组)书记、领导班子成员3个层面20项具体责任,并从厘清责任内容、建立晾晒平台、从严教育管理和强化督查考核四个方面建立起10项制度,保障主体责任落实到单位、个人。
今年以来,廊坊市在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党委主体责任和纪委监督责任的过程中,创新并打造闭合责任链,确保“两个责任”落地生根。
年初,市纪委出台两个《问责办法》,通过对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两个责任”的失职渎职行为进行严厉追究,把问责情形更加细化、具体化。《廊坊市对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失职渎职行为实施责任追究暂行办法》,从领导班子、班子主要负责人、班子成员三个层面细分了追究责任的28种具体情形。在《廊坊市对落实党风廉政建设监督责任失职渎职行为实施责任追究暂行办法》中,纪委监督责任从领导班子、班子主要负责人、班子成员三个层面被细分为22种具体情形。
7月3日,廊坊市委召开全市落实“两个责任”汇报会。会议通报了党风廉政建设责任追究典型案件。在对3个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单位主要负责同志给予党纪处分的同时,对履行监督责任不力的3名纪检组长进行问责处理。通过点名道姓通报典型案件,既处理主要负责同志又问责纪检组长,体现了市委、市纪委从严治党、从严治吏的政治勇气和鲜明态度,传导了落实“两个责任”的压力,促进了落实“两个责任”的自觉。
此外,市纪委以提升派驻机构监督能力为重点,深化县级派驻机构改革。10个县(市、区)纪委向政府部门和党群口派驻318个纪检组,监督703个县直部门,派驻监督实现全覆盖。对苗头性问题及时提醒275人次,约谈部门领导及中层干部1564人次,提出意见建议492条,发现问题162个,报告线索22个。
宣传教育构筑“不想腐”思想防线
深化廉政教育“九课堂”,通过会议曝光、新闻发布、网站刊载等形式全方位开展警示教育。特别在廊坊市纪委网站开设了警示专栏,及时发布典型案件,推出“以案说纪”、“教育资料”、“忏悔录”等内容,实时进行廉政警示。上半年,网站发布本地案件280件,刊载外地重大典型案例302件,刊载“四风”案例67件。
提升网站建设水平为重点,不断扩大廉政宣传影响力。推出“廉政大家说”论坛、廉政图说、在线访谈、廉政影像等新栏目,网站互动性、可读性更强,地域特色更鲜明,受众面更广。目前,网站日均浏览量达1.3万次以上,成为“廊坊老百姓和基层党员干部最喜爱”的网站。
依托廊坊纪检监察网和廊坊纪检监察杂志,对中央纪委、省纪委和市纪委全会等重要会议精神,以及全市在落实“两个责任”、推进“三转”、县级派驻机构改革、查办案件、纠正“四风”等方面的创新部署、特色经验、重要成果进行及时全面宣传,提升工作影响力和知名度。(廊坊市纪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