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衡水:紧握“三把尺”把纪律挺在前

来源:河北省纪委监察厅网站发布时间:2015-06-23 15:18:00

衡水市纪委坚持把纪律作为党员干部自律的“标尺”、日常监督的“量尺”、执纪问责的“戒尺”,使纪律立起来,严起来,切实把纪律和规矩挺在法律的前面。

用好纪律这把“标尺”,为干部行为划定红线

把纪律挺在前面,就要坚持早打招呼、早提醒,把纪律的红线摆在前面,通过事前明纪律、懂规矩,增强党员干部守纪律、讲规矩的自觉性。超越了纪律这把“标尺”,就要承担由此带来的后果。

衡水市纪委结合落实《党员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制度》,要求党员干部操办婚丧事宜、因公因私出国(境),及配偶子女经商办企业、投资入股和出国留学定居等事宜均提前向市纪委报告。同时,市纪委工作人员将根据有关规定向当事人“约法三章”,把纪律的“标尺”提前摆在眼前,使其增强自律意识,知敬畏,莫妄为。

该市还改进了党员领导干部任前廉政考试办法,使各级党员领导干部从踏入领导岗位之时,就做到知法纪、明法纪、守法纪,具备履行职责所需的基本法纪能力。考试形式由原来的开卷考试改为闭卷考试,更加严格要求;答题方式由原来的试卷答题改为网上答题,试题从题库中随机抽取,减少了作弊现象;阅卷方式由原来的人工阅卷改为微机阅卷,考试结果更加客观公正。以上办法促使各级党员干部主动学纪律、严格守纪律。

用好纪律这把“量尺”,对履职用权测量评价

把纪律挺在前面,就要坚持抓早抓小抓苗头,防微杜渐,防患未然,把问题解决在萌芽状态,如此,才能防止小毛病酿成大问题。早发现,早警示,早处理,不仅有利于保护干部,更有利于党的事业健康发展。

为此,衡水市纪委进一步规范了三类谈话制度:廉政谈话、廉政约谈和诫勉谈话。廉政谈话突出下级党委、纪委负责人这一“关键少数”,重在传导压力,督促把责任扛在肩上、抓在手上、落到实处;廉政约谈针对地方和部门反腐倡廉工作中暴露出的薄弱环节和群众反映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开展谈话,旨在树牢责任、加强警示提醒、及时扬鞭催马、落实“一岗双责”;诫勉谈话针对发现的具有轻微违纪违规行为但不需给予纪律处分的领导干部,通过批评教育、警示告诫等方式,促其悬崖勒马、止步向好。

用好纪律这把“戒尺”,使违纪人员受到惩戒

把纪律挺在前面,就要坚持惩治腐败零容忍、无盲区、无禁区,做到有腐必反、有贪必肃、有案必查,对腐败现象和腐败分子绝不手软,以猛药去疴、重典治乱的决心,以刮骨疗毒、壮士断腕的勇气,驰而不息,持之以恒,治“病树”,拔“烂树”,正“歪树”,始终保持惩腐治贪的高压态势。

衡水市纪委坚持“老虎”、“苍蝇”一起打,既坚决查处领导干部违纪违法案件,又注重解决发生在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特别是把群众反映强烈的侵犯群众利益、截留挪用强农惠农资金等“村官腐败”案件作为惩治重点,开展了惩治“村官腐败”专项行动,两个月的时间查办“村官腐败”案件33件,给予党政纪处分53人,移送司法机关16人,涉案金额4800余万元。

该市还建立巡查制度,成立5个巡查组对市直部门和乡镇开展巡查,实现与省委巡视到县的对接,深挖案件线索,及时发现问题苗头,第一批巡查的5个市直部门,共发现各类问题35个,为查办案件提供了有利线索。(衡水市纪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