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统计局党组坚持把党风廉政建设与统计业务工作同谋划、同部署、同落实,多措并举,齐抓共管,层层传导压力,认真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取得了党风廉政建设与统计业务工作同步开展、相互促进、共同提高的良好效果。
主体责任肩上扛,勇于担责
年初,在全省统计工作会议上,省局党组书记、局领导、各单位主要负责人分别签订了《2015年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承诺书》;设区市、省直管县统计局向省局党组签订了《2015年设区市、省直管县统计局统计行风建设责任书》。运用“签字背书”,实现了压力逐级传递、责任层层落实,促进了责任担当、监督到位。局党组书记在每月局常务会上都把党风廉政建设作为首要工作任务,优先部署。分管局领导在部署业务工作时,将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作为一项重要内容与业务工作同部署、同安排。各单位主要负责人认真履行“一岗双责”,切实抓好职责范围内党风廉政建设任务的落实。
廉政措施全覆盖,加强防控
省统计局党组提出要突出统计工作特点,创新廉政风险防控工作,以人、财、物、数为重点,制定了覆盖到处(室)、落实到岗、责任到人的《河北省统计局廉政风险等级及防控措施》,共覆盖全局26个处(室),涉及从局领导到一般干部147个岗位,列出158个廉政风险点,涵盖了重要统计指标、行政审批事项、经费管理、招投标、固定资产购置等,并制定相应防控措施,形成了比较完备的廉政风险防控体系。
廉政教育经常化,注重效果
在开展党风廉政教育上,省统计局党组既坚持经常,又注重效果,不断筑牢拒腐防变的思想道德防线。除充分利用党员学习日、党课教育等时机搞好党风廉政学习教育外,还紧紧抓住重要时间节点,盯住具体问题,把纪律和规矩挺到前沿,让党员干部自觉做到敬畏纪律、遵守纪律。如抓住3·23“赶考日”,开展“警醒日”专题学习活动,组织全局党员干部集中观看警示教育片。抓住元旦、春节、五一节假日,专门下发通知,提出廉洁自律具体要求。
廉政情况常报告,督导落实
建立党风廉政建设情况定期报告制度,省局各单位围绕“抓了什么、怎样抓的、效果如何”,每季度向局党组报告落实主体责任、履行“一岗双责”情况。建立定期督促检查制度,局党组每半年听取一次各处室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汇报,督促主体责任逐级向下传导。建立党风政风报告制度,各单位对本部门及每名党员干部进行经常性检查,在全面自查的基础上,每月向机关纪委报告一次。(驻统计局纪检组监察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