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提出的“对财政资金分配使用、国有资产监管、政府投资、政府采购、公共资源转让、公共工程建设等权力集中的部门和岗位实行分事行权、分岗设权、分级授权,定期轮岗,强化内部流程控制,防止权力滥用”,日前,省财政厅制定出台了《河北省财政厅内部控制基本制度(试行)》(以下简称《制度》)。
《制度》共由6章99条组成,主要包括内部控制方法、内部控制内容、内部控制职责分工、内部控制检查报告和结果运用等内容,具有五个突出特点:一是目标清晰。结合财政信息系统和办公自动化系统建设,将内控的理念、原则、活动、措施固化在相关信息系统中,通过授权控制和流程控制有效防范风险,使决策、执行、监督既相互协调,又相互制约。二是措施具体。综合运用不相容岗位(职责)分离控制、授权控制、归口管理、流程控制、信息系统管理控制、机关工作绩效管理控制等六种方式进行有效防控。三是节点突出。结合业务实际,突出问题导向,聚焦法律、政策制定、预算编制、预算执行、公共关系、机关运转、信息系统管理、岗位利益冲突、机关财务、会计管理等十项关键节点的风险防控。四是权责明确。建立权责一致、协调配合、运转高效的内控组织管理架构和职能体系,成立内部控制委员会,明确十项专项风险管理办法的牵头单位,强化责任落实。五是强化执行。通过建立内控情况报告制度、组织开展监督检查、将制度执行情况纳入考核指标体系等手段,使制度立起来、严起来,真正发挥作用。
《制度》的出台,是省财政厅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的有力抓手,是科学构建反腐倡廉制度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为有效防范财政业务风险和廉政风险、提高风险事件应对能力、保持严肃财经纪律和廉政纪律高压态势提供了坚强的制度保障。(省纪委驻财政厅纪检组监察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