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廊坊市委建立“两定一考”工作机制

纠正干部“为官不为”

来源:河北省纪委监察厅网站发布时间:2015-04-09 10:21:00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提出的“四个全面”的战略布局,以更加有为的精神状态和工作作风,加快推进全市“绿色、高端、率先、和谐”的发展进程,廊坊市委近日制定出台了《关于建立“两定一考”工作机制切实防止干部“为官不为”的意见(试行)》。该《意见》中所说的“两定一考”指的就是定职责、定目标、履行考核。适用对象为各县(市、区)、廊坊开发区、市直部门县处级领导班子成员及其市委管理干部。

定职责:县(市、区)党政正职负总责

《意见》明确规定各县(市、区)党政正职对本地总体工作负总责,领导班子副职和其他市委管理干部,要根据工作分工,逐一明确具体工作职责,领导班子成员及其他市委管理干部的职责分工原则上不得重叠或交叉,确有需要的必须明确责任主次和职责范围。

定目标:制定“年度总体工作目标”和“年度个人工作目标”

《意见》强调各县(市、区)、廊坊开发区、市直部门领导班子每年初要集体研究制定“年度总体工作目标”,并统一确定为主要领导的“年度个人工作目标”;领导班子成员和其他市委管理干部,要根据既定的“年度总体工作目标”,按照职责分工明确具体工作目标及其保障措施,并在单位内部公示。制定“年度总体工作目标”和“年度个人工作目标”应坚持突出重点、创先争优、量化可考、目标同向的原则。

履行考核:采取自我评价、民主评议、综合评价的方式

《意见》指出,根据《廊坊市县处级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综合考核评价办法(试行)》,采取自我评价、民主评议、综合评价的方式,由市委组织部统一组织,对市委管理干部履职情况考核。(廊坊市纪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