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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财政厅出台党风廉政建设约谈制度

来源:河北省纪委监察厅网站发布时间:2015-03-13 17:19:00

为深入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加强对党员干部管理监督,坚持抓早抓小、关口前移、主动监督,深入推进全省财政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工作。日前,省财政厅印发了《河北省财政厅党风廉政建设约谈制度》。

《约谈制度》规定了驻厅纪检组应向违反党风廉政建设规定的厅领导班子成员及其他厅领导、厅内各单位主要负责同志进行约谈。约谈内容为:遵守党的纪律特别是政治纪律、组织纪律、财经纪律、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持之以恒纠正“四风”情况。落实厅党组的工作部署情况,年度工作目标任务完成情况。贯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执行“一岗双责”情况;推进本单位惩防体系建设和监控机制建设情况。遵守各项廉政勤政制度情况;加强财务管理、审核审批和单位内部管理方面情况。其它需要约谈的事项等五个方面。

《约谈制度》还规定,党风廉政建设约谈根据工作需要,不定期组织。一般采取一对一谈话的方式进行。视情况需要,也可以采取对多个单位集中谈话的方式进行。省委、省纪委要求进行约谈的,直接启动约谈。同时还规定了出现七个方面情形之一的,应直接启动约谈。为确保制度有序扎实开展,《约谈制度》规定,党风廉政建设约谈由驻厅纪检组组织实施,并规定了具体的实施程序。(驻省财政厅纪检组监察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