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11日,秦皇岛市纪委完成对内设机构进行新一轮改革调整,聚焦主业主责,增强办案力量,至此,该市纪委监察局机关执纪监督部门达到11个,承担执纪监督问责职能的干部人数占机关行政编制总数的75.8%。
为进一步转职能、转方式、转作风,聚焦中心任务,强化监督执纪问责,避免职责交叉,经省纪委、市委常委会、市编委批准,该市纪委监察局对机关内设机构及其职责进行了调整。调整过程中坚持走内涵式发展道路,在机构和编制总数不变的前提下,重新排列组合、优化结构、内部挖潜,使人员的分布更合理,力量更集中,战斗力更强,实现了资源的优化整合。
明确职能定位、厘清职责范围,把不该管的交还给主责部门,把职能聚焦到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主业上来,防止“种了别人田、荒了自家地”。
整合2个内设机构:撤销党风政风监督室(市政府纠正部门和行业不正之风办公室)、执法和效能监督室(市经济发展环境投诉中心办公室),设立党风政风监督室(市政府纠正行业不正之风办公室)和第五纪检监察室。
重组4个内设机构:撤销干部管理室,设立组织部;撤销宣传教育室,设立宣传部;撤销预防腐败室,设立第六纪检监察室;撤销监察综合室,设立纪检监察干部监督室。
其他内设机构调整:政策研究室更名为研究室,加挂法规室牌子;信访室不再加挂市监察局举报中心牌子;办公室下设的秘书科、行政科分别更名为综合科、机关事务管理科。
调整后,市纪委监察局内设机构总数维持不变,设办公室(下设综合科、机关事务管理科、老干部科)、组织部、宣传部、研究室(法规室)、党风政风监督室(市政府纠正行业不正之风办公室)、信访室、案件监督管理室、第一至第六纪检监察室、案件审理室、纪检监察干部监督室15个内设机构和机关党委,市委巡视工作联络组办公室设在市纪委。(秦皇岛市纪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