施工不走样,工程出精品,认真负责的监理是不可或缺的重要保证。高质量完成好全年反腐败工作任务,就要严格按照“情况明、数字准、责任清、作风正、工作实”的五项要求,抓好日常监管和督查督办。从各地实践和工作现状看,这也是当前亟待解决的突出问题。
任务分解要细化。将工作任务逐一分解到“施工队长”、“施工小组”,这既是施工的第一步,也是监理的切入点。过去在任务分解上,各地各部门普遍存在着对工作报告简单分割、机械分工的问题,造成任务含糊不清、分工不够具体。这就为日后的监督检查和问责追究出了难题。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在迅速传达贯彻中央纪委和省纪委全会精神的基础上,抓紧组织召开纪委全会和相关会议,对今年工作进行认真研究部署,抓紧把各项任务分解落实到具体领导、单位、室处和岗位,提出明确要求,层层传导压力。特别是对于省纪委八届五次全会提出的7个方面任务,要结合实际逐项深入研究,细化工作方案,并督促责任领导、责任单位画出时间表,制定路线图,拿出硬措施。
督查督办要硬化。当前,纪检监察工作头绪多、任务重,一些工作任务如果不能及时督查督办,很可能就会造成被疏忽遗忘或消极应付的问题。今年,要以推进规范化建设为契机,把督查督办这个重要抓手用起来、实起来、硬起来。无论是阶段性工作还是年度性任务,都要建立工作台账,及时掌握进度,加大督查督办力度,确保件件有着落、项项见成效。要强化督查督办意识、转变督查督办方式,切实解决不想督、不愿督、不会督的问题,以“监理工作”的精益求精推动整个“工程”的圆满完成。
责任落实要强化。各级纪检监察机关的领导干部特别是一把手要始终牢记,领导就意味着责任,必须身先士卒、主动上位,既当好施工队长,又当好项目监理,既要做各项具体任务的指挥者、执行者,又要做各项任务完成的管理者、监督者,切记不能大撒把,当甩手掌柜的。督查督办不仅仅是有关领导和办公厅(室)、案件监督管理室、纪检监察干部监督室的事儿,上级纪委有关室处对下级纪委对口室处,纪检监察室对联系的地方、部门和单位,都有督查督办任务,都要负起“监理”职责。动员千遍,不如拉出去问责。对不按图施工的,对重点工作落实不好的,特别是对不敢抓、不敢管,监理责任缺位的,要坚决问责,不断提升“监理”的刚性约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