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廊坊市纪委五届五次全会部署,2015年将成为落实“两个责任”问责年。
市纪委全会强调,各级党委、纪委要拧紧螺丝,上紧发条。严格按照市委关于对落实“两个责任”失职渎职行为实施责任追究暂行办法的规定,在追责上按图索骥,在问责上对号入座,建立倒逼机制,防止主体缺失。要实行“一案三查”,对领导不力、疏于监督导致发生违反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组织纪律,腐败问题严重、“四风”问题突出的部门和单位,既要追究当事人责任,也要追究党委(党组)、纪委(纪检组)相关领导的责任。
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以上率下,强化督导。加强日常监督和考核评价,建立实施责任追究典型问题通报制度,真正把压力传导至神经末梢。要监督各级党委在落实主体责任上是否言出必行,党委书记作为第一责任人是否言而有信。对不亲自抓的,及时约谈,传导压力;对不想抓的,向上级党委建议调整岗位;对害怕抓的,严肃查处或督促其主动向组织说清问题,着力解决监督执纪失之于宽、失之于软的问题。
据悉,过去的一年,廊坊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把落实“两个责任”作为推进党风廉政建设的“牛鼻子”,协助市委出台了落实“两个责任”的实施方案及10项保障制度,成立了主体办,制定了责任追究办法,以组织创新强化责任担当,以刚性问责倒促责任落实,形成了“定责、明责、履责、问责”环环相扣、完整闭合的责任链条。(廊坊市纪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