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以来,廊坊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立足全面落实监督责任,严格执纪、重拳惩腐,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
厘清责任边界筑牢监督基础
把落实“两个责任”作为推进党风廉政建设的“牛鼻子”,积极健全履行监督责任的制度保障,大力清理议事协调机构,校准归位监督职能。制定了签字背书、三负责、双报告、责任追究等具体工作制度,成立了专司监督落实主体责任的“主体办”,有效解决了落实“两个责任”抓什么、怎么抓、谁来抓、抓不好怎么办的具体问题。开展了市纪委监察局班子成员逐级约谈领导干部和纪检组长(纪委书记)约谈驻在部门副职活动,先后约谈各县(市、区)党委政府、市直部门主要负责人184人,纪检组长(纪委书记)约谈单位部门副职410余人,在全市形成了落实“两个责任”的浓厚氛围。
深化“三转激发纪检监察工作活力
不断深化“三转”,大力推进纪委内设机构调整,人员力量向执纪监督和查办案件倾斜,纪委内部设立组织部、宣传部,纪检监察室由4个增至6个,具有办案职能的室达到10个,占内设机构总数的66%,监督执纪办案人数占到了机关编制数的71%。启动县级纪委派驻机构改革,纪检组长不进驻在部门党组、不参与业务分工,人、财、物全部由县纪委管理,割断与驻在部门的利益关系,改变以往同体监督的格局。
严惩腐败行为增强执纪震慑
结合查办腐败案件体制机制改革试点工作,在惩治腐败上集中发力、持续用劲。聚焦土地开发整理、城市建设、交通项目建设、城市供水、涉农专项资金使用、医保新农合、车管、公路治超、村官腐败九个重点领域,集中开展办案专项行动,强化“不敢”的氛围,坚决遏制住腐败蔓延的势头。截止12月底,专项行动共立案20起,给予党政纪处理32人,移送司法机关23人,查处涉案金额1000万元以上3人。2014年全市纪检监察机关共立案996人,给予党政纪处分993人,涉及县处级干部41人,乡科级干部218人,形成了强力反腐的新常态。
持续纠正“四风” 提升监督实效
坚持把加强干部作风建设作为落实监督责任的重点内容,以问题为导向,深入开展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专项行动,有效整治了“四风”顽疾,发现和纠正公车私用、慵懒散奢、吃拿卡要等顶风违纪案例521起,点名道姓曝光116起,给予党政纪处分154人;清理调整办公用房73715平方米,清理清退违规公务用车839辆,清理吃空饷人员1474人,追缴资金630.1万元,进一步促进了全市党风政风的持续好转。(廊坊市纪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