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纪法规| 审查调查| 通报曝光 | 巡视巡察| 信息公开| 廉政教育| 媒体聚焦| 学习园地
所在位置:首页>新闻播报>廉洁河北>

廊坊市委书记:

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要做到四个“再加力”

来源:河北省纪委监察厅网站发布时间:2015-02-02 09:59:00

130日,廊坊市委召开常委会议,专题听取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情况汇报。市人大党组、市政协党组、市法检两院党组、廊坊开发区工委、各县(市、区)委书记就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市纪委就落实党风廉政建设监督责任分别进行专题汇报。

市委书记王晓东强调,要认真评估主体责任落实效果,推动难点问题解决,今年落实主体责任要做到四个“再加力”。一是思想认识再加力。要坚持经济发展和反腐倡廉一起抓,不能因党风廉政建设滞后而贻误发展,不能因不正之风盛行而影响发展环境。各级党委特别是书记,要从灵魂深处认识这项工作的极端重要性,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省市的各项决策部署上来,以高度的政治自觉、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把主体责任落到实处。二是细化责任再加力。各级党委(党组)要结合自身实际,明确承诺内容、延伸责任触角、细化工作流程,研究制定操作性强的工作方案,明确落实责任的环节步骤,强化履行职责的监督。三是推动落实再加力。组织开展2015年度“签字背书”、定期研究分析等工作,推动主体责任配套制度落实。各级党委要注重创新举措、注重解决难题、注重完善制度,大胆创新,努力开创工作新局面。四是责任追究再加力。要在突出问责上下功夫,严格执行问责办法,发现需要问责情形,及时启动问责程序,要瞄准重点领域和关键部门重点问责一批干部,要坚持“一案三查”,在查明当事人行为的同时,查明领导班子成员应负的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需要问责的坚决追究责任,以最严厉的问责推动责任的全面落实。(廊坊市纪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