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廊坊:形成反腐倡廉新常态 开创“廉洁廊坊”新局面

来源:河北省纪委监察厅网站发布时间:2015-01-06 10:05:00

2014年,廊坊市纪委监察局紧紧围绕落实“两个责任”,扭住“三转”这条主线,下大力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开创了全市“廉洁廊坊”建设的新局面,形成了反腐倡廉建设的工作新常态。

高扬责任风帆

为推动“两个责任”有效落实,廊坊市制定出台了落实党委主体责任和纪委监督责任的《实施方案》,将主体责任细化分解为领导班子、党委书记、班子成员三个层次共20项具体责任内容,明确了纪委10项监督责任。制定了签字背书、三负责、双报告、责任追究等具体工作制度,成立了专司监督落实主体责任的“主体办”,有效解决了落实“两个责任”抓什么、怎么抓、谁来抓、抓不好怎么办的具体问题。

为进一步强化并落实好党委主体责任和纪委监督责任,廊坊市纪委监察局从5月初开始,利用2个多月时间,在全市范围组织开展了市纪委监察局班子成员逐级约谈领导干部和纪检组长(纪委书记)约谈驻在部门副职活动,先后约谈各县(市、区)党委政府、市直部门主要负责人184人,纪检组长(纪委书记)约谈单位部门副职410余人,在全市形成了落实“两个责任”的浓厚氛围。

紧握三转轮舵

按照“三转”要求,廊坊市纪委监察局经过两轮改革,在全省率先完成了市、县两级改革任务。目前,市纪委监察局具有办案职能的业务室达到了10个,占内设机构总数的66%,办案人数占机关编制总数的61%;同时将参与的124个议事协调机构一次性精简到13个;市、县纪委书记和58个市直派驻(派出)机构负责人全部退出纪检监察以外的其他工作分工。

在完成市县两级纪检监察机关内设机构改革的同时,廊坊市纪委监察局进一步将改革的目标盯在了县级纪检监察派驻机构履职尽责上。以霸州、固安、香河为试点,撤消县级纪工委、监察分局,采取单独派驻和归口派驻相结合的形式,向县(市)党政机关、事业单位、群团组织派驻纪检组,派驻纪检组长不进党组、不参与业务分工,由县纪委统一管理。这一做法改变了过去划片监督“既贴不近事、更贴不近人”的现象,使监督职能真正“沉下去、硬起来”。

架起主业灯塔

把方向瞄到主业上,把力量聚到主责上。集中开展正风肃纪、还利于民专项行动,对“四风”问题严肃整治,发现和纠正公车私用、慵懒散奢、吃拿卡要等顶风违纪案例521起,点名道姓曝光116起,给予党政纪处分154人;清理调整办公用房73715平方米,清理清退违规公务用车839辆,清理吃空饷人员1439人,追缴资金526万元,进一步促进了全市党风政风的持续好转。

2014年,全市纪检监察机关共立案996件,查处993人,其中涉及县处级干部41人,乡科级干部218人,较往年均有大幅增长。集中查处并通过廊坊纪检监察网公开曝光一批大案要案以及损害群众利益的典型案件,收到了良好社会效果,广大群众无不拍手称快。

锻造素质铁锚

在全市纪检监察系统集中开展了“忠诚、担当、为民、奉献”主题教育实践活动,全市涌现出88名依法执纪、查办案件、廉洁自律等不同层面的岗位标兵,通过主题演讲、知识测试、标兵评选等形式,促使大家学标兵、争做标兵,比、学、赶、帮、超成为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建设的新常态。

在委局机关探索推行了“领导体制扁平化、工作推进项目化”管理新模式,实行副书记分工负责制,由副书记直接管理各室,常委、副局长实行“项目领办制”,这样既减少了管理层级,又大大提升了工作效率。

从制度层面加强对权力的监督约束,制发了改进作风、教育培训、出国(境)管理、公车管理、厉行节约等20余项制度规定,明确了纪检监察干部“六条职业纪律”,以制度的“无影灯”严防内部“灯下黑”问题。(廊坊市纪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