元旦期间,省安监局积极采取四项工作措施,认真抓好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贯彻落实和党员干部廉洁自律工作,积极营造风清气正的氛围。
及早提醒。及时印发《省安监局党组关于2015年元旦春节期间加强廉洁自律工作的通知》,就廉洁自律工作提出要求,同时明确各党支部书记“第一责任人”的职责,进一步强化主体责任落实,严防不正之风和不廉洁问题的发生。
深化教育。组织全局党员干部深入学习了省纪委监察厅《关于加强2015年元旦春节期间党员干部廉洁自律工作的通知》等文件;召开全局干部会议,局党组书记、局长刘宝玲同志亲自对做好双节期间的廉洁自律工作提出明确要求;全局30个党支部以民主生活会的形式进行了再教育,增强了党员干部自警自律意识。
营造氛围。利用电子显示屏制作宣传简页等形式,及时通报中央纪委、省纪委有关规定精神、我省发生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典型案件,在全局共同营造廉洁清正的节日风气。
加强监督。将举报信箱和举报电话在局办公楼显要位置进行公示,接受群众监督。同时要求驻局纪检组针对乱发津贴、补贴或福利、公款送礼和收受礼金、公车管理、公款宴请等情况加大监督力度,从执纪监督层面为营造清正风气提供保障。(驻省安监局纪检组)